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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没鱼的水

[群众呼声] 这个算不算镇府不作为,这个叫不叫贫困(兴平镇人民政府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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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子叫变通?难道没有财经纪律?谁能保证钱打出去后房子修得起,到时候那个去负这个责?

发表于 2016-10-1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可协助房主贷款在旧址上搭建一个板房,待其子女有能力后,自行建房,再予以补助。

发表于 2016-10-15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五保户才可以帮助修房,其余都是根据政策补助,所谓补助,是要等你把事情办好后,才能下发资金。你儿子儿女都这么大人了,家里如此变故都不喊回家,一味等考政府,自己不想出钱出力,这么可能。

发表于 2016-10-15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修一个三间左右的平房,大概也5万左右,几个子女应该共同出钱出力把房屋建好,再找政府领补助。现在的怪相就是,家里老人不靠子女,子女都在外打工了,吃拿等 要思想在农村普遍存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6 14:10
唉,懒人太多。

发表于 2016-10-1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修一个三间左右的平房,大概也5万左右,几个子女应该共同出钱出力把房屋建好,再找政府领补助。现在的怪相就是,家里老人不靠子女,子女都在外打工了,吃拿等 要思想在农村普遍存在。

发表于 2016-10-17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楼主,但不能什么困难都摔给政府国家。

发表于 2016-10-17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挺可怜的,没想到第一次逛贴吧居然遇到这样的事情。很多网友觉得现在修个房子也就5万左右,我觉得很惊讶,不是惊讶修房子太便宜,而是惊讶大家都是有钱人,也就五万左右嘛!但我看了她家的环境,相信她家拿不出5万来,我们中国也很多家庭拿不出5万来,在大灾大难前,一个家庭的经济,财力很多时候都是杯水车薪。国家现在大力扶贫,危房改造,她家应该也是在列吧。她那房子跟我家30年前那差不多,’烂实在是烂。最在这里鄙视下那些不问所以就嫌弃贫困农民,说农村人懒的人。因为农民实在太辛苦了,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收入可能也就解决个肚皮。不信你可以到农村去看看。看看农民的哭,农民的泪。。。。。。。

发表于 2016-10-17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相片上哪石头圈里是非有猪,有的话卖了吧,天气冷了,不要冻死了。愿受灾家能挺过去,也要相信党,相信镇府。明天,明天就好了!

发表于 2016-10-17 23: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脱贫的标准是达到”四个好”:住上好房子,
过上好日子,……别急嘛,相信房子会有的,面包会有的!

发表于 2016-10-18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gsertregre 发表于 2016-10-13 22:05
关于玉泉村村民龚秀琼帖子的回复:
  玉泉村村民龚秀琼,丈夫已去世多年现已再婚,丈夫在外务工,有两个孩 ...

版主核实下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这是不是冒牌的建议以后政府机构关于问政的回复,用A4纸打出来加盖公章,免得被人盗用。如果是真的请他帮我们解答下政府将按照无房户改造的政策进行补助,的具体补助办法,明细。让我们广大网友也晓得是不是像楼主说的那样,镇府在不作为。
发表于 2016-10-1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的真相?不管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但要以人为本;不管国家是贫穷还是富裕,都要考自己的双手。双方能否都积极主动点?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网友的关心与支持,事情过去也很多天了。镇府这边还是就拖,没有一个具体的补助措施,就叫自己修,现在她借遍亲戚朋友,儿子努力筹钱也就筹集1万左右,1万左右不知道能修个什么样的房子,不是不自力更生,实在是无能为力。三万五万有人觉得是不算多,但是一个农民,一个本来就生活在贫困线边缘的家庭这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当今时段也许在国家扶贫这个大环境下,有些镇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利益而视她人的生命财产与不顾。因为现在国家要求的是消除贫困,消灭贫困。如果现在出现新的贫苦户,对当地政府领导的政绩应该还是有点抹黑。不知道当地政府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一直再说有两间主体可以居住。要自救,在此恳请当地政府机关公布龚秀琼家受灾照片,家庭财产明细,是否在享受国家低保,在受灾前所住房屋是否属于危房。是否属于等吃拿要的懒人。望版主把此贴置顶,谢谢!现在兴平镇大力在丁坝村,龙孔村扶贫,希望镇府也不要忘了玉泉村,玉泉村也是个贫困村,真的玉泉村很穷,很穷
发表于 2016-10-19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发表于 2016-10-19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努力争取。

发表于 2016-10-19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么多评论,怎么无人说电力公司的责任呢?按照楼主的说法,电力公司应负侵权责任。除了政府扶助这条路,建议还是依法追究电力公司的责任,时间要再拖下去证据就难收集了。镇政府也可以出面协调电力公司予以赔偿,或者协调当地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这个事不在法律援助范围内,需要协调司法局考虑实际情况,“违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发表于 2016-10-19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在法律维权的途径中,楼主也可以选择诉讼前不支付费用,待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比例通常较高),这样也可以自救的。办法总比困难多,多想想其他途径吧。

发表于 2016-10-19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还看有评论说再婚了,但分居,丈夫不给生活费。如果真这样,那你丈夫可违反了夫妻间相互扶持的义务,真要出了什么事,可以按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9 20:23
前锋区,小井乡寨平村,有家人两个儿子没有结婚,国家给55000修房子为什么政策相差这么大?????

发表于 2016-10-20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你们这种典型实质事件,城里面大多数人都“居者无其所”,房价奇高,租金又贵,一般的家庭基本上都挣扎在贫困线上,政府解决没有?只有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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