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于2010年5月率先设立县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坚持强化人员、阵地、经费、机制四项保障,实现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强化人员保障,实现有能人理事。坚持选优训强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换届选举,配齐配强55名党组织书记,13名党组织副书记,选派20名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工作激情的党建指导员;有计划地安排1名“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到井冈山接受红色教育,7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省级培训,近期将采取委托培训方式,选派20名党建指导员及部分优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
强化阵地保障,实现有场所议事。通过下拨党费等形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活动阵地,鼓励党支部书记、私营企业主腾出经营场所、捐款捐物支持活动室建设。整合利用164个县、乡、村党员服务中心(站、点)、5个“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党员活动中心、31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活动室等标准化党员活动场所,多层次、全方位提供党员活动阵地,真正实现每个党支部有3个以上活动场所。
强化经费保障,实现有钱办事。建立经费保障制度,企业按不低于职工年度实际工资总额的5‰优先列支党支部活动经费。对单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按照3000—10000元/年的标准进行财政补助。对单独新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3000至5000元的标准补助党建启动经费。建立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保障制度,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每人每月200元、100元工作经费补助。给予考核合格的党建指导员每人每年5000元工作经费补助,仅2015年就兑付党建经费27.1万元。
强化机制保障,实现有制度管事。实施党员“红色细胞工程”,构建全面系统、科学完备、规范闭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先后制发党员双重服务管理、志愿服务、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党费收缴等10多项制度,39名具有多重身份的体制内机关、学校、有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具有固定工作的会员党员纳入双重管理,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科学化。
卢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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