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谈话提醒开出“治病救人”良方 近日,四川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和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具体要求,为防止小问题变大毛病开出了“一剂良方”。 (一)谈话提醒的重要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主要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解决风气问题、不廉洁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实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使存在各种问题和可能出现不良倾向的党员干部能及时认识、纠正错误,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勤政廉政,避免严重后果发生,起到警示、告诫作用;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形成讲廉洁、树形象、比贡献的良好风气;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不仅能给予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防止错误发展蔓延,还能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听民声、顺民意、集民智,有力地促进党政干部职工机关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这些都彰显出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厚爱; (二)四种情况要被约谈。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六项纪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情节轻微可以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所在单位、地区、系统群众反映较为集中或“四风”和腐败问题较为突出的;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和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存在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情况。 (三)常怀敬畏之心 。“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今年1-8月,省委主要领导先后与市(州)党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贫困县县委书记等集体谈话6次,与领导干部个人谈话近200人次。全省纪检机关谈话函询8344人(次),同比增长778.3%。这些数据表明当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经成为常态。试想如果这些苗头性问题不能及时查纠,“病入膏肓”恐将成为必然,而真正到了那样的地步则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 (四)做廉政勤政表率。权责在身,当不负组织信任;为政一方,当谋一方百姓福祉。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大局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理想信念上丝毫不能动摇、不能偏移,真正使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扎根、在行动上得到体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这是衡量领导者称职的一项重要标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 既要注重自身的思想建设,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更要重视制度的监督制约,从小事做起,尽职尽责,运用好手中权力,把行动落到实处,防止权力与责任脱离。 开展谈话提醒,让迷失者重拾前进方向,让误入歧途者重归正途。通过谈话提醒,切实抓早抓小,有效促使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为党员干部健康成长,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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