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现在我要向您表达一个诉求。诉求人:南江县正直镇小学退休教师张继庆。诉求理由:我出生于1946年8月27日,本该2006年8月27日退休。但是,在2002年,时任正直小学领导因学校教师超编,违背退休政策,动员并以停薪断奶相恐吓,硬性要求我提前退休,将我的退休申请上的出生年月篡改为1942年,于2002年就给我提前办理了退休。致使我失去了正常工作到退休,以及正常调资的机会,我倍感委屈冤枉。事后,我多次向南江县教育局反映,要求恢复到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来办理退休,确定退休工资,都没有得到解决。18大以来,我党本着实事求是,一视同仁的原则,使很多冤假错案得到纠正。在此背景下,我再次向上级部门表达诉求,望能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纠正错误。按2006年8月27日办理退休手续。 更让人心里不平的是:2016年1月,年满70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可以增加40元工资。此次调资,又不按退休时他们所篡改的1942年出生时间来办理,致使我此次调资没有调成。这样以来,我退休的年龄和此次调资的年龄就出现了两个标准,导致我的工资两次失利。 望领导在百忙之中,纠正教育局在办理退休时出现的失误,恢复到2006年8月27退休时所应该执行的工资标准。以彰显公平公正之理,我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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