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gzcs

监狱放出来的傻屁王剑波,既日本人将向顺庆公安机关报案你诽陷害我公诉案

[复制链接]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6-10-26 20:10
你不是说我不敢回南充,我回来已快10日了,你有胆咬卵吗,这就是㨗报!

哈哈哈哈。

我要求你回南充,是让你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用法律解决咱们俩的事,而不是面对面揍你。

你一会儿这告那告,怕我现实中收拾你,一会儿又提虚劲打靶,说我不敢来,敢情你是害怕哦。

对了,听说你这几天到处跑,在我们单位、我们学校告我,结果如何?还是给大家汇报一下嘛。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6-10-26 20:30
你的报案根本不成立,你有资格叫我接受公告机关调查吗?又那来法律解决问题。

现实中你要收拾我,我欢 ...

我不知道呀,听你炫耀说你要到我单位我学校告,我好奇问一下罢了。

你没敢去告那就算了,不问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23:00
你个疯狗一天到处乱咬!

发表于 2016-10-27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认为楼主很懂法,
现在一个监狱和看守所都怎么分不清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9:05
楼主到底告没告?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6-10-27 12:39
顺庆公安机关已依法受案。根据公安部(2015)32号规定……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 ...

我从来没说过三个月的事,你这是无中生有,死不要脸。

你懂不懂,受案与立案是两码事?

治安案件的受案与立案之间没有明文规定期限,从到案接受调查起,才开始计算时间。

好比一个人打了另外一个人,逃跑了。将他告到公安那,他只要三个月不露面,难道就莫法追究他的?很显然,你在故意模糊这两者的概念,如同你一惯做的那样,制造虚假舆论以逃责。

到底哪个是骗子?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