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都不用说,看看研究,懂农村组织权益法的人都知道,依据法律条款都在,但是说无法立案,如果中国政府在,公章,公文在,政府的文件法律事实依据俱在还说没有立案依据,请问公安怎样把隐藏逃逸犯罪人员抓获归案,谁服,共产党政府作为的事不能作为法院法庭的立案依据,大家还怎么依靠政府,相信寄托责任于政府和政府官员,做了这些事不认帐,政府官员和领导有任何存在的意义呢,他们的推脱不作为,让政府门卫处理,难道门卫是政务工作人员?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官员不管管啥呢,大门大开,就是不让百姓进门,政府高楼修起是养官于安乐之所吗?管理宏伟的商业大事却不能管理人民的生存生活大事,政绩业绩再高有啥用,把百姓推破船于风浪之中,是官员的行政道德标准吗?在农村农民户口人口单位完全存在的情况下,把农村农民人口土地资源单位集体划给社区居委会,是县政府盲目和胡作非为的行政作为,然而至今不受理,不调整,不承担责任回复,就是盐亭县政府领导的工作作为。导致居委会居民人口大量买卖占有农村集体土地,让农村集体土地大量流失,更让农村农民各种合法权益被侵犯,无法保障。事实法律文件依据俱在,法院声称无法立案,犯罪嫌疑人所有都没有承认犯罪,请问公检法如何立案,中国法律的笑话难道让人笑不够,普通百姓如何让法律行之有效,政府官员领导说了算,官员拿起法律执行就有效,百姓拿起法律只是个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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