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腐败的表现形式
(一)宗旨观念淡薄,思想意识滑坡。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缺乏群众观念、公仆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真正解决好立党为公、掌权为民的问题,只为自己发家致富。
二)贪图享受,吃喝玩乐。个别村组干部打着“吃了喝了不算犯错”的口号,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公款大吃大喝,特别令人痛心的是在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组,招待费数额却很高,公款消费呈跳跃式增长势头。一些村组干部把拉个人关系、家庭来客招待、同学朋友团聚等全纳入公款消费系列,更有甚者把家庭日用品消费也用公款支付,将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当成“筐”,什么都敢往里装,虚开发票中饱私囊,甚至吃喝玩乐洗浴赌全报销,完全把集体的钱财当做自己的使用。
(三))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在国家行政编制里面,“村官”并不是公务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但正如台词里说的“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近年来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的事时有发生,他们在一些救灾扶贫款、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等政策落实中不按规定执行,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截留国家资金,侵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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