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
您好!我是居住南江双流的,我很想问一下,我父亲2016年10月2日是在江苏省高科技医院做的手术花费了50000多,是在山上走在路上不小心就把脚断了,现在全都是自负的,当初都不知道需要报警,住在江苏省大阳山的罗家湾,哪边根本就没有什么居委会和村居委,一定要到别的地方,而又不属于哪个地方管。加上是外地人,根本就开得了外伤证明?为什么像这种情况你们就不能自己去医院调查是否属实,或者说是我们找公司开外伤证明也可以!为什么我们老百姓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却总是找各种借口来搪塞我们,我们花费的不是1000元,而是50000多元,一个平民老百姓要挣几年才能省下来!!希望你们能重视这个问题,我到南江医保局去了,哪个男的却一 句话说手续不全,不能报销,也得听听我们的心声。医院病史,出院清单,出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开的外伤证明!为什么让我们交医保,当事情发生了你们却不帮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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