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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校园欺凌,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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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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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3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博远1对1教育培训学校将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的“意见”,杜绝校园欺凌,确保学生在校平安,专心学习,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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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嫌疑!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3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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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马后炮”的意味?平时管理干什么去了呢?出了事别说九部门,就是九十个部门出台规定也是亡羊补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3 11:08
好样的!

发表于 2016-11-1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出现校园暴力,应该追究班主任、校方、校区警务室的责任,这样才有人重视这种问题的出现。

发表于 2016-11-13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GA2003 发表于 2016-11-13 19:31
如果出现校园暴力,应该追究班主任、校方、校区警务室的责任,这样才有人重视这种问题的出现。

说的简直不是人话!家长娇生惯养导致孩子养成飞扬跋扈的性格就没有责任?把教师管教学生的权利剥夺得一干二净的政府部门就没责任?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导致孩子犯了罪也不能追究的教育砖家.立法部门就没有责任?像你这样的喷子一天呱呱乱叫,把什么责任都推给老师,导致老师根本不敢管学生的就没有责任?

发表于 2016-11-14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广告打得婉转

发表于 2016-11-14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整治

发表于 2016-11-1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不错,关键在于落实。中国很多中小学存在这种欺凌现象,源于对作恶的少年打击不力。看了很多视频中一些非常残忍的少年对其他学生往死里打,相当令人震惊,但这种事出现后无论是学校还是司法部门,往往仅仅是批评教育,而没有给予法办。对照了美国这类事件的处理,美国对这类问题的学生是要判刑的,新闻报道好象有几个在美国读书的青少年欺凌另外一个女同学的事,结果作恶者全部被法办(刑期很长)或者被驱逐出境。要有效治理这个问题,中国司法部门应学习美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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