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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巴中市委书记冯健同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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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冯健书记:你好!
我是巴中市南江县正直镇的农民魏旭东,2016年5月  日   时   分左右,我受正直同创医院雇佣,为其施工贴地砖,在施工中,不幸大拇指被轧断(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拇指缺失属六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同创医院将我送至康达医院救治(此医院股东之一与同创医院负责人系同一人),住院期间及出院时,医院未出具任何手续,不做任何鉴定。出院后。同创医院提出赔偿我4000元了断此事。我断然拒绝,要求同创医院按照六级伤残标准赔偿,同创医院叫我走法律诉讼程序,但是住院期间康达医院医院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伪证明材料)让我取证、鉴定是难上加难。我作为一家顶梁柱,上有七旬老人下有两个小孩,伤残已经给我的精神和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同创医院的冷漠和卑劣更让我心寒不已。万般无赖之下,我只有找党委政府,恳请冯健书记在百忙之中能关心无依无靠的农民。
附件:工伤索赔申请书
此致
                            姓名:魏旭东            
                              身份证号:513026197809183576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工伤索赔申请书

申请人:魏旭东 ,男,汉族,农民,身份证号:513026197809183576,现在家养病,现住南江县正直镇两条街。
请求事项:
恳请给予受害人魏旭东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大力帮助和多方照顾,并赔偿受害人魏旭东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 152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16年5月  日   时   分左右,魏旭东受正直同创医院雇佣,为其施工贴地砖,在施工中,不幸大拇指被轧断。事故发生后,魏旭东家人准备将其送往巴中骨科医院救治,同创医院相关负责人要求,要送往康达医院救治(此医院股东之一与同创医院负责人系同一人)。因伤者系农民,伤者无钱支付住院押金等,遂同意前往同创医院相关负责人指定医院救治。出院后,该医院未出具任何相关资料证明,但魏旭东因同创医院雇佣不幸身负工伤事件属实,大拇指被轧断情况属实。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拇指缺失属六级伤残。
因工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心饱受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工作和生活。恳请给予申请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帮助和多方照顾并赔偿下列费用。
1、医疗费:由用工方承担;
2、住院及取内固定期间误工费:2二月*300元/天=18000;
3、住院期间赔伺费150元/天*  30 天=  4500 元;
4、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60元/天* 30天=1800元;
5、交通费1000元;
6、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1000月=14000元;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00元/月*21月=63000元;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00元/月*21月=63000元。

           上述费用合计: 174300元。
    此致

申请人:魏旭东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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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住院不报保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11:47
真人真事,这人我认识,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多关心农民工合法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11:47
真人真事,这人我认识,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多关心农民工合法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11:52
维护农民工权益!顶起

发表于 2016-12-1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L

发表于 2016-12-1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他收不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14:23
真人真事,为农民工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15:51
把你的伤残情况拍图传上来看看。
发表于 2016-12-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农民工权益!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21:14
你妈,不出事故你挣了钱钱记得到冯书记不?自己不小心,怪谁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23:33
农民工就不值钱了吗?你妈也许是农民工吧

发表于 2016-12-1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主管部门 区或市卫生局介入 不敢不把医疗手续拿出来的 不拿出来就是违法  至于残疾等级的鉴定是残联、和人社(劳动机构)等指定医院鉴定  

发表于 2016-12-2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劳动者永远是不受关注的弱势群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 05:09
还300元一天?

发表于 2016-12-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发给冯健书记邮箱就好啦!在这里可能冯健书记看不到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 13:02
发邮箱等于0,联建议走司法程序

发表于 2016-12-2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业主没有把安防措施做到位导致工伤,应由业主负全责;你这应当是自己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手指被截,要老板儿拿好多钱估计难!!

发表于 2016-12-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忍吧,忍吧,忍吧!
巴中市乾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巴中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挟持全体业主,山水悦城B幢的业主好欺负!

我们花一生的积蓄购买山水悦城B幢的房子,居然被物业管理人员挟持着,他们想关电就关电,想停水就停水,想关电梯就关电梯,长此以往,我们就这样忍着吗?忍!忍!忍!真能忍!我们就不能团结一起共同赶走这个不负责的物业公司吗?我们一百多户难道都是用忍来解决所有问题吗?我们就不能齐心协力的为我们的生活质量努把力吗?我提议下周四上午9:00全体业主到市政府门前广场去静坐,请愿。一家至少一个代表,是考验大家是否齐心、是否孬的时候到了,若真这样忍着,后果真不敢想。
一个昧良心的开发商(巴中市乾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个只知道收钱不做事的物业管理(巴中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你们真行,你们能挟持一百多户几百人的小区,你们真牛,这个小区的业主好欺负。
                    山水悦城业主
2016-12-2   

发表于 2016-12-2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主要看医院有没有过错,是否提供了有保障及安全的环境,自己施工是否操作正确,这个是你单方面提出的赔偿,这是你的说法,医院也有医院的说法,尽量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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