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三屯村民吴宝柱,我在2013年11月就举报关忠信2013年换届公开贿选问题;持续举报3年多,多次向太和区书记刘春成,区长,纪检委书记,副区长,民政局局长等实名举报关忠信贿选问题,他们相互推脱搪塞,根本就不管,更有甚者,我带着村民刘凤贵,李玉武,白兆力,张文杰,王香等证人到区纪检刘书记办公室举报,可是,刘书记明确说纪委不管,还用了非常精准,精辟的比喻【老公公不管儿媳妇事】来推托搪塞。
一;在2013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公开贿选,关忠信指使多人发钱买票,每张选票200元,贿选人数1000多人,区乡政府根本就没人管,而且区纪检办案人员说再有30人作证也不能定性贿选。
1;在我举报之前也有韩治兵也带多名证人到市区乡等多个政府部门举报关忠信贿选,然而大薛乡领导不但不查,反而在韩治兵举报期间任命韩治兵为三屯村党委副书记为交换交换条件阻止了韩治兵继续上访举报,实际是拿村民的利益作交换,【注;三屯村副书记的工资在5万元左右,没有公开】当我们问为什么不对韩治兵举报不继续调查,大薛乡党委书记田东旭说民不举官不究。
2;证人;张文杰,殷宏革,殷静革,张银花,周勇樊,吴英杰,何玉杰,杨坡等人证实是关忠信亲自发的钱买票,【注;何玉杰,杨坡在外地可以回来作证】
3;证人;刘凤贵,白兆力,王香,李玉武,朱贵深,苏晓明等证明关彩莲发钱为关忠信买票,【关彩莲是关忠信的二姐】
4;证人;李淑环,赵云平,赵宝华,李凤芝是齐立冬发钱为关忠信买票
5;证人;杨玉梅证实是吕秀芝为关忠信发钱买票
6;证人;懂晓峰,王树华,王文儒,朱宝林,赵贵芹,金会英,张金秋,周燕,刘瑞华,张大状,徐志清,张树兰等人,都证实了吴宝柱和关忠信一起为关忠信发钱买票。
以上大量事实都证明了,关忠信亲自或指使多人为自己发钱买票的贿选事实,无法抵赖,以上证人已经在公安机关做了完整笔录。在我举报之出太和区民政局的袁局长当着我们几位村民的面就说按规定先拘留我半月,罚款5000元,这就是民政局局长的言论,太和区的调查组也进行了调查,他们的结论是这些证人的家属做了旁证他们是夫妻关系,所以就不能认定贿选,那么,这30户村民的证言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了吗,如果小偷民户偷东西,如果没有邻居的旁证,小偷就不能被定性为盗窃吗、、、岂有此理,一派胡言,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包庇和袒护吗、、、关忠信亲自或指使多人为自己发钱买票,而且又有30户村民作证,还不能定性贿选吗、、
二;贪腐问题;
1;村建20多个垃圾池每个实际造价2500元左右,可他们却每个入账10000元,多大的胆子呀
2;村集体财产防护林1600多颗,市场售价25万以上,可他们就敢8万元卖掉,村民根本就不知情
3;村集体财产50KW变压器一台,在没有村民代表的签字和同意下,村委会几个人就私自以7万元低价卖掉,【安装一台50KW变压器得需要20万以上】
4;村门前建一个公测实际造价在10000元左右,可他们却入账3万元。
5;每年果树农药款60多万,上届农药款每年在30万。村民根本就不知道这些钱是怎么花的。
6;2013年至2016年总共花掉将近800万,究竟有多少违法的事项入账,上级政府部门根本就没有真正审计,审计也是形式而已,
7;他们为了拉拢贿赂村民代表和党员,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在7月1日假借参观学习的借口去兴城,笔架山旅游,动用集体资金10多万元【注租用多台大客车费用和每个党员村民代表每人发200元】
8;三年中实际卖出土地50多亩,每亩的出让价格不超过10万元,【注;邻村何屯的山地出让价格是每亩18万。】其中卖给博大驾校23亩,每亩只是6万7千卖掉。
9;骗取部分代表签字以每亩8万2千元的价格卖掉耕地110亩,这个价格是主任关忠信在代表会上公布说是大薛乡党委书记田东旭定的价,在500多名村民的联名阻止下,他们不但不收敛,反而强行签订违法合同,收定金20万,而且还附加一条更加大胆的违法条款,如果村民阻止卖地,那么就赔偿对方违约金180多万元,真是胆大包天,如果没有上级政府的包庇袒护,他们敢有这么大的胆子吗、此块土地正在交易中。
三;为了骗取国家惠农资金,2014年,韩志兵私下串通100户村民加入他成立的合作社,骗取国家惠农资金20万元,1;这些钱只给100户村民每户一袋化肥,每袋100元,合计10000元,2;给其中10户村民每户买一台农机具,每台1500元,15000元合计,3;买小黎树苗合计也不超过10000元,可现场查实,【注;三屯村全村都载重梨树】
举报人;吴宝柱;边刚;电话15141602767,18241638733.1514164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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