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作为略知一点内情的我也说两句吧。
就像上面某个网友说的,柏林春天因开发商工程用电转居民用电一直未达标,导致4年来,居民一直使用的是开发商的工程用电,简单来讲就是开发商没有通过电力公司验收,并未对住户进行一户一表(智能表)的安装,前几年房地产发展好,开发商一直支付了居民电费,但从去年起,因开发商无钱支付就导致欠款,电力公司就对开发商进行了停电,因为住户没有在电力公司挂户,所以也就停了,每次停电,小区都是业主代表上访之类的,然后电力公司又临时恢复,一年多以来,反复停了无数次,这个事在这个论坛上,南充日报上都有报道。目前,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智能表终于安上了,不再使用随时可能停的工程电,这本来就是好事。
确实本来是个好事,但是小区还是很多人看不明白,关键的问题是,开发商欠了电力局钱,当初也承诺这部分钱他承担,所以很多人不愿意给这一毛钱的电费,很多人不愿意给钱,是因为他们很多根本就没住进来,但是电表上度数很高,比不知道这个电到底是谁用了的,虽然钱不多,还有就是,这个事情应该是社区和业委会等人去协调的,但是呢,这个小区的社区和业委会又没有给全体居民一个说明,也没说这个一毛钱到底交给了谁,他们交的这个钱也没有开发票。我觉得业委会应该出个公示,盖个章,这个事情怎么去处理的,给大家一个说法,哪些人去谈的,签个字公示下部就好了嘛。但是我听说是没有出这个公示。所以电的事情,其实做了好事,但是没有解释清楚。
关于车库抵押,首先我觉得既然停电,欠了电费,停电应该的,这里插一句我想说的是,既然抵押,而且抵押的是小区配套无产权的车库,关系到全体业主停车和停电利益,那业委会还是要发表下意见撒,楼主说车库不多,无产权,不应该出售,我也觉得对的。某网友说,抵押出库可以不停电也是对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既然这个事情在处理,小区业委会代表小区利益的团队,应该表示意见,给大家解释清楚,开发商绕开小区直接处理,是不妥的。你想嘛,南充房子配套本来车库就不多,你拿去出售了,剩下的就更少了,那以后小区业主怎么停车呢,这个做法就不对。至于为啥请住建局的人来见证,这个也搞不懂,他也没签意见,他处于何种目的,也没说清楚,也没盖个章,关签个字,这些做法好像都不妥。
我反正觉得,小区业委会在这中间,没有做好工作,相关部门也没有给大家介绍清楚,这是关键问题,搞个事情,整得不清不楚的,就要球不得!
这里插一句,听来的消息(高层的业主反映,他们交了物管费,交了车库管理费,相当于交了物管用电那部分电费,但是好像说电力局要停车库的电,和电梯的电的话,那确实有点说不通了哟。因为业委会并没有公示物管用了多少电,这个就扯不清楚了。)现在再想下,收的那一毛钱如果说是拿去给开发商抵电费,拿车库也去抵电费,这个处理办法,我就觉得好笑,我要是当官的,直接把开发商抓起来,丫的,直接没收他名下的财产,那会几十万抵不清的,我看那个开发商的老板,每次都是开车来的,说在重庆还有个公司,还是个大老板,其实就是个无赖;P听说这个小区业委会也不求和谐,前期选举也在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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