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陈氏蓝天医院
关于某个无良同行恶意诋毁的公告声明
最近发现某个无良同行看到我们医院患者反响好,医护人员工作忙碌,优质的服务让病人积攒,就利用网络平台、搜索引擎资源,四处散布负面消息,说我们医院接送病员,部分患者交住院费用低等问题,也多次伪造病人身份编造看病经历恶意诽谤和攻击我们医院,使我们医院的口碑和名誉遭到严重创伤。
事实用真理说话,竞争用口碑说话。我们医院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综合性医院,医院设备先进齐全,专家教授数名,医院环境舒适温馨,在南充及整个川东地区是享有高度信誉的。建院多年来我们承载着“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心态,帮助数以万计的社会群众恢复了健康。很多病员康复后都对我院一致好评,是百姓都放心的医院,我们医院的实力是大家都认可,并且口口相传的。
然而“人怕出名,猪怕状”,几个月以来,某个同行一直以虚假信息造谣中伤医院。这不仅没有给有需要的病人带来有用的价值,也没有让自己做成功,只知道一股地眼红我们在这个行业的强大实力,殊不知我们强大的实力是载着我们对病人的用心服务,对医学用心研究,投入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做起来的。不要只看到表面上的荣耀与光鲜,相信只要你们努力去做,也会成为患者心目中值得托付和信赖的好医院。
所以请心怀叵测和居心不良的某些同行自重,遵守职业道德,将时间和精力放在怎么帮助病人看好病,怎么帮助病人省钱省心上,如果妄想仅仅用一些恶意诽谤伎俩就想阻碍我们对医疗行业的坚持,对医疗事业的热衷,那只能说某个同行太可笑、太幼稚了。
南充市陈氏蓝天医院在此严肃声明,我们自建院以来,用心服务患者,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各种手术方式研讨会,加强学术交流,治疗方法得到不断进步,医疗水平得到有力的提升。为了让患者在最合理的价格内接受到最好的医疗服务,我们还提醒患者带上医保卡来以方便刷卡报销,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这些贴心服务已得到患者的高度评价。所以我们在患者心目的权威性,享民性地位牢固,也不会惧怕任何同行无耻的诋毁和中伤。
我们欢迎友好竞争,精通医术,共同成长,只有良性竞争发展才会给患者带来更好的价值与服务。但是医者仁心,如果同行恶意诋毁我们,我们一定会团结一致谴责这种无耻行为!
在此,我们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侵犯法人名誉权、荣誉权的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名誉、商品名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即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相关司法解释将个人、新闻媒体,包括竞争对手均列为该罪主体给予刑事处罚。同时《刑法》第二三十一条规定:“对于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对于某个无良同行在此警告声明:如果不加收敛我们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赔偿责任、并申请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来维护我们医院的合法权益。
最后忠告某个同行一句:医疗事业是靠强大的实力与患者第一为基础的,用心看好病,服务好患者才是唯一的出路!
南充市陈氏蓝天医院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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