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1
看样子警察抓了小偷,小偷很快因为各种原因死的,警察就不会有责任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1
和情和理,虽然是小偷但是生命是什么物质都换不回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1
小偷不作死就不会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有错,但不应有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没天理。偷东西还有理了啊。什么几把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小偷偷的是法官的车,就打死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该判死刑,你没权利打人,只能报警,生气也不能打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他犸的,法院这班人是罪犯养的,不是吃国饭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如果有人抢劫,反抗了几下,对方就死了,是不是犯故意杀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现在共产党和曾经的国民党差不多了,保护犯法者打击受害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吸毒人本来不是好东西,加之癌症晚期,本身就是快死的人了,还偷电动车,应该是罪上加罪,法院不该判刘某的刑了,杨某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有时候法律就是个jb毛,明明是他来杀你,结果一不小心把他杀了,没戏了,自己也挂逼了,不挂逼也是残废了,多少案例都告诉我们,不管你是好人坏人,只要别把人家搞死了,以后走路小心点,踩死蚂蚁有可能都要判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看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都不要说的那么难听,其实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朋友们你们还是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2
判的可以呀,又不坐牢,只接受社区矫正3年,毕竟也算一条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3
15982655539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3
下次遇到抢劫和小偷要先问哈有没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3
中国的法律就是不公平,合理就不合法,合法就不合理。小偷还有理了,他不偷车,能打他吗?本来就有病,该死,活该挨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3
四四川男人鸡儿有一斤多还不够阳刚吥操死你祖宗八代也有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43
悲哀的中国人,脑残的法官!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