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权力的规范运行都是执政者们研究的重要课题。作为中国的执政党中共共产党该如何正确地使权为民所用呢?唯有加强党内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才能实现权为民所用。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要落实“全面”,就必须对党内权力运行的各相关主体明确责任,同时,必须对各相关主体明确问责机制。
近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的实行,将规定上升为条例、从党员行政问责进一步向党内问责强化,对党内监督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 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历史实践证明,权力是把双刃剑,被人民赋予大权的领导干部,在正确行使权力的情况下,就能为人民谋取更多的利益,相反,如果权利被个人利益取代,被乱用、滥用,就会对人民造成极大的伤害,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因此加强党内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保证。加强党内监督约束可以有下面几条建议。 要充分发挥监督机关的作用,严肃监督问责。充会发挥问责条例的效力。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职机关,纪委部门就要担当起责任,以监督为首要任务,以执纪为主要手段,以问责来保证监督的效果。 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增强自我监督、自我提升、自我净化的能力,绷紧廉洁的思想神经,筑造思想道德的防线。 要充会发挥问责条例的效力。明确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使责任对象更为明确更为具体,除了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监督机关以及领导者、领导机关的责任,重点是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抓住了关键少数,追责必将更为有力,震慑力和约束力更强。 加强党内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问责条例的实行不仅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追责进行明确,也对党组织的追责进行具体规定,包括检查、通报、改组。这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党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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