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龄单身青年,吊丝一枚,农村出生,前几年一直奋斗,天不待见,没有起色。这几年,发布各种利民利国的政策,让我这个吊丝也有能力在巴中经开区《乐湾首府》买了人生中第一套房子,期待的生活一直在憧憬中。。。 此楼盘在16年初就开始通知各业主交房,我也是其中之一,在万般忙碌之中,我带着美好的期望去接房子,可是在验收过程中, 发现了问题(至于问题的详情和严重性,我也不懂,一会儿上图),于是开发商同意修复整改,我只好无奈延迟接房。
穷人的生活很充实,我继续为未来美好生活忙碌着,好不容易来到16年底(16年12月28日),我再次带着期望,请了7天长假(7天的工资没了),千里迢迢回来接房子,为的是年底回到家乡有个属于自己的窝(恕我就只有这点盼头),当我到经开区相关单位办理好前面相关接房手续,再到宏德物业管处办理手续时(听说此物管是由开发商开办的),来了一条奇葩收费项目:“缴纳16年全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没错,就是缴纳没接房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是这样的呀,我文盲,别欺负我,我接着问了其它楼盘,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收费方式,我也不知道法律和政策是怎么样的。
我心中诸多疑问,《乐湾首府》作为经开区示范标志性的建筑楼盘,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具然要求我缴纳我没有接房之前的物业管理费,不缴纳,就不给我钥匙,我真不懂,我有点傻了。而且更可笑的是,近1年前验收房子出现的质量问题,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修复整改,我只是冷冷的笑了一笑。。。。。。这么牛逼的开发商和物管,他们这是不是在藐视国家的政策法律,又是谁给了他们胆子和勇气让其这样欺负老百姓,巴中市和经开区的相关单位知道他们这么牛逼吗?之前又有多少业主冤枉的缴纳了不该缴的费用。对于我来说,只是多缴纳1年的物管费,大概1900多元,虽然不是太多,但是吊丝的我能这样放纵他们的目无法纪吗,能放纵他们高高在上的开发商欺负老百姓吗。
我不懂上访和举报,所以在此发贴,发发牢骚,发泄一下一个微不足道、无能为力的小老百姓心中的不满与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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