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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主题] 四川省2016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转载自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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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2016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信息来源:监督检查局        2016-12-21 18:01:28.0

  四川省2016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四川省财政厅

  现将2016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2875.2万元,予以公告。
  一、5个“摘帽县”财政扶贫资金(12500万元)
  南部县4245万元;蓬安县3632万元;广安市3443万元(其中:广安区2264万元,前锋区1179万元);华蓥市1180万元。
  用途:支持2016年我省首批“摘帽”的5个贫困县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确保到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额度不得低于此次到县扶贫资金总额的70%。5个“摘帽县”确定的项目应遵循如下基本方向:一是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二是围绕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和发展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三是围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贷款实行贴息。四是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五是围绕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渠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二、大小凉山彝区之外彝家新寨建设资金(7021.2万元)
  攀枝花市770.2万元(其中:仁和区298.4万元,盐边县471.8万元);叙永县218.3万元;屏山县188.5万元;汉源县260.4万元;石棉县200.6万元;凉山州5383.2万元(其中:西昌市1087.5万元,德昌县509.3万元,会理县700.7万元,会东县541.5万元,宁南县847.6万元,冕宁县857.1万元,木里县839.5万元)。
  用途: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移民局大小凉山彝区外彝族乡2016年彝家新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用于大小凉山彝区外5个市(州)13个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室内设施“四件套”配置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内道路建设。
  三、第二批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479万元)
  泸州市400万元(其中:叙永县200万元,古蔺县200万元);广元市477万元(其中:利州区126万元,旺苍县151万元,剑阁县100万元,青川县100万元);南充市300万元(其中:南部县100万元,仪陇县100万元,营山县100万元);宜宾市300万元(其中:兴文县200万元,筠连县100万元);广安市300万元(其中:广安区100万元,华蓥市100万元,岳池县100万元);达州市351万元(其中:大竹县100万元,渠县100万元,宣汉县151万元);巴中市251万元(其中:恩阳区100万元,南江县151万元);阿坝州500万元(其中:理县100万元,马尔康市100万元,壤塘县100万元,九寨沟县100万元,阿坝县100万元);甘孜州600万元(其中:康定市200万元,炉霍县100万元,稻城县200万元,得荣县100万元)。
  用途: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地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围绕减贫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草场建设、小流域治理等与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四、第二批中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管理费(71万元)
  泸州市8万元(其中:叙永县4万元,古蔺县4万元);广元市9万元(其中:利州区2万元,旺苍县3万元,剑阁县2万元,青川县2万元);南充市6万元(其中:南部县2万元,仪陇县2万元,营山县2万元);宜宾市6万元(其中:兴文县4万元,筠连县2万元);广安市8万元(其中:市本级2万元,广安区2万元,华蓥市2万元,岳池县2万元);达州市7万元(其中:大竹县2万元,渠县2万元,宣汉县3万元);巴中市5万元(其中:恩阳区2万元,南江县3万元);阿坝州10万元(其中:理县2万元,马尔康市2万元,壤塘县2万元,九寨沟县2万元,阿坝县2万元);甘孜州12万元(其中:康定市4万元,炉霍县2万元,稻城县4万元,得荣县2万元)。
  用途: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以工代赈项目规划编制、项目评审、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五、第二批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441万元)
  凉山州西昌市291万元;宜宾市高县150万元。
  用途:用于国有贫困农场贫困职工危房改造,农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
  六、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400万元)
  南充市仪陇县100万元,达州市宣汉县100万元,巴中市通江县100万元,凉山州美姑县100万元。
  用途:用于国有贫困林场贫困职工危房改造,林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  七、第二批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财政扶贫资金(180137万元)
  成都简阳市1757万元,自贡市2372万元(其中:自流井区53万元,沿滩区411万元,大安区402万元,贡井区260万元,富顺县689万元,荣县557万元);攀枝花市925万元(其中:仁和区147万元,米易县377万元,盐边县401万元);泸州市8994万元(其中:纳溪区463万元,江阳区474万元,龙马潭区283万元,泸县1174万元,叙永县2164万元,古蔺县2467万元,合江县1969万元 );德阳市2743万元(其中:旌阳区131万元,广汉市191万元,什邡市190万元,绵竹市222万元,中江县1677万元,罗江县332万元);绵阳市4924万元(其中:安县480万元,江油市660万元,三台县1387万元,盐亭县564万元,梓潼县383万元,平武县369万元,北川县1081万元);广元市8103万元(其中:昭化区761万元,朝天区627万元,利州区780万元,青川县717万元,旺苍县1041万元,剑阁县1825万元,苍溪县2352万元);遂宁市4441万元(其中:安居区1034万元,船山区542万元,蓬溪县1120万元,射洪县1010万元,大英县735万元);内江市3728万元(其中:市中区328万元,东兴区777万元,隆昌县658万元,威远县731万元,资中县1234万元);乐山市6735万元(其中:五通桥区88万元,市中区325万元,沙湾区105万元,金口河区443万元,峨边县1034万元,马边县2473万元,沐川县571万元,峨眉山市303万元,夹江县363万元,犍为县533万元,井研县497万元);南充市17094万元(其中:高坪区1552万元,嘉陵区2295万元,顺庆区405万元,南部县2459万元,营山县2384万元,蓬安县1956万元,仪陇县2913万元,阆中市2093万元,西充县1037万元);眉山市3274万元(其中:东坡区698万元,彭山区297万元,洪雅县446万元,仁寿县1414万元,丹棱县233万元,青神县186万元);宜宾市7220万元(其中:翠屏区460万元,筠连县693万元,屏山县817万元,珙县695万元,高县989万元,兴文县1277万元,宜宾县960万元,江安县437万元,长宁县462万元,南溪区430万元);广安市9148万元(其中:广安区1659万元,前锋区863万元,岳池县2398万元,武胜县1522万元,华蓥市702万元,邻水县2004万元);达州市14414万元(其中:达川区1885万元,通川区1125万元,宣汉县3562万元,开江县1520万元,大竹县2205万元,渠县2582万元,万源市1535万元);雅安市1879万元(其中:名山区400万元,雨城区370万元,荥经县109万元,汉源县607万元,石棉县136万元,天全县126万元,芦山县70万元,宝兴县61万元);巴中市11228万元(其中:巴州区2310万元,恩阳区1844万元,通江县2360万元,南江县2123万元,平昌县2591万元;资阳市4556万元(其中:雁江区1198万元,安岳县2224万元,乐至县1134万元);阿坝州18569万元;甘孜州33017万元;凉山州15016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确保到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额度不得低于此次到县扶贫资金总额的70%。各地确定的项目应遵循如下基本方向:一是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二是围绕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和发展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三是围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贷款实行贴息。四是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五是围绕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渠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八、扶贫项目管理费(3948万元)
  成都市41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简阳市31万元),自贡市51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自流井区1万元,沿滩区7万元,大安区7万元,贡井区4万元,富顺县12万元,荣县10万元);攀枝花市36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仁和区7万元,米易县6万元,盐边县13万元);泸州市175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纳溪区8万元,江阳区8万元,龙马潭区5万元,泸县21万元,叙永县41万元,古蔺县43万元,合江县34万元 );德阳市57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旌阳区2万元,广汉市3万元,什邡市3万元,绵竹市4万元,中江县29万元,罗江县6万元);绵阳市101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安县8万元,江油市12万元,三台县24万元,盐亭县10万元,梓潼县7万元,平武县6万元,北川县19万元);广元市157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昭化区13万元,朝天区11万元,利州区14万元,青川县13万元,旺苍县18万元,剑阁县32万元,苍溪县41万元);遂宁市89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安居区18万元,船山区10万元,蓬溪县20万元,射洪县18万元,大英县13万元);内江市75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市中区6万元,东兴区14万元,隆昌县11万元,威远县12万元,资中县22万元);乐山市133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市中区6万元,五通桥区2万元,沙湾区2万元,金口河区8万元,峨边县18万元,马边县43万元,沐川县10万元,峨眉山市5万元,夹江县6万元,犍为县9万元,井研县9万元);南充市450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高坪区27万元,嘉陵区40万元,顺庆区7万元,南部县117万元,营山县42万元,蓬安县97万元,仪陇县51万元,阆中市36万元,西充县18万元);眉山市67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东坡区12万元,彭山区5万元,洪雅县8万元,仁寿县25万元,丹棱县4万元,青神县3万元);宜宾市143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翠屏区8万元,筠连县12万元,屏山县17万元,珙县12万元,高县17万元,兴文县22万元,宜宾县17万元,江安县8万元,长宁县8万元,南溪区7万元);广安市256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广安区68万元,前锋区36万元,岳池县42万元,武胜县27万元,华蓥市33万元,邻水县35万元);达州市267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达川区33万元,通川区20万元,宣汉县62万元,开江县27万元,大竹县38万元,渠县45万元,万源市27万元);雅安市49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名山区7万元,雨城区6万元,荥经县2万元,汉源县14万元,石棉县6万元,天全县2万元,芦山县1万元,宝兴县1万元);巴中市210万元(其中:市本级15万元,巴州区40万元,恩阳区32万元,通江县41万元,南江县37万元,平昌县45万元);资阳市90万元(其中:市本级10万元,雁江区21万元,安岳县39万元,乐至县20万元);阿坝州324万元;甘孜州576万元;凉山州341万元;省扶贫移民局260万元。
  用途: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审、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九、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39540万元)
  成都简阳市590万元,自贡市260万元(其中:大安区60万元,沿滩区160万元,富顺县40万元);攀枝花市600万元(其中:米易县200万元,盐边县400万元);泸州市290万元(其中:叙永县110万元,古蔺县180万元);绵阳市4220万元(其中:江油市600万元,三台县1400万元,盐亭县1090万元,平武县640万元,北川县490万元);广元市2960万元(其中:昭化区140万元,朝天区400万元,利州区250万元,青川县350万元,剑阁县840万元,苍溪县980万元);遂宁市2310万元(其中:安居区770万元,船山区130万元,蓬溪县660万元,射洪县550万元,大英县200万元);内江市2210万元(其中:市中区140万元,东兴区870万元,隆昌县90万元,威远县440万元,资中县670万元);乐山市3100万元(其中:金口河区100万元,峨边县1570万元,马边县1160万元,沐川县270万元);南充市7730万元(其中:高坪区370万元,嘉陵区570万元,顺庆区410万元,南部县970万元,营山县420万元,蓬安县1130万元,仪陇县2600万元,阆中市770万元,西充县490万元);宜宾市2200万元(其中:筠连县320万元,屏山县390万元,珙县450万元,高县90万元,兴文县30万元,宜宾县360万元,江安县450万元,长宁县110万元);广安市4670万元(其中:广安区580万元,前锋区550万元,岳池县2460万元,武胜县440万元,邻水县640万元);雅安市3920万元(其中:名山区620万元,雨城区550万元,荥经县620万元,汉源县580万元,石棉县480万元,天全县720万元,芦山县70万元,宝兴县280万元);巴中市2130万元(其中:巴州区360万元,恩阳区560万元,南江县780万元,平昌县430万元);资阳市2350万元(其中:雁江区410万元,安岳县1270万元,乐至县670万元)。
  用途:按照《四川省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旅结合等产业业态提供启动、周转用无息借款。  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14000万元)
  南充市仪陇县2000万元;绵阳市北川县2000万元;泸州市古蔺县2000万元;巴中市南江县2000万元;广元市4000万元(其中:剑阁县2000万元,青川县2000万元);南充市南部县2000万元。
  用途:用于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不得用于非贫困村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机构和人员经费、奖金、津贴、社会福利、救济补助、修建楼堂馆所、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开支。
  十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38万元)
  攀枝花市215万元(其中:仁和区92万元、米易县61万元,盐边县62万元);泸州市173万元(其中:江阳区31万元,叙永县81万元,古蔺县61万元);绵阳市157万元(其中:北川县45万元,平武县81万元,安县31万元);广元市青川县31万元;遂宁市船山区31万元;乐山市242万元(其中:市中区31万元,金口河区51万元,峨边县75万元,马边县85万元);南充市72万元(其中:营山县41万元,阆中市31万元);宜宾市274万元(其中:兴文县142万元,屏山县81万元,珙县51万元);广安市邻水县31万元;达州市宣汉县102万元;巴中市62万元(其中:巴州区31万元,平昌县31万元);雅安市296万元(其中:石棉县122万元,汉源县62万元,荥经县61万元,宝兴县51万元);眉山市仁寿县41万元;资阳市安岳县31万元;阿坝州194万元;甘孜州361万元;凉山州515万元;省民宗委10万元。
  用途:各地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确定的项目应遵循如下基本方向:一是围绕改善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二是围绕培育和壮大少数民族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三是围绕提高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就业和发展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
  十二、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68500万元)
  泸州市2700万元(其中:叙永县1400万元,古蔺县1300万元);绵阳市1700万元(其中:平武县500万元,北川县1200万元);广元市7800万元(其中:朝天区900万元,昭化区1050万元,剑阁县1450万元,旺苍县1100万元,青川县1100万元,苍溪县2200万元);乐山市沐川县900万元;南充市7700万元(其中:嘉陵区1600万元,阆中市1750万元,仪陇县2350万元,南部县2000万元);宜宾屏山县1250万元;广安市2500万元(其中:广安区1700万元,前锋区800万元);达州市3400万元(其中:万源市950万元,宣汉县2450万元);巴中市9700万元(其中:巴州区1650万元,恩阳区1600万元,南江县2150万元,通江县2150万元,平昌县2150万元);阿坝州10350万元(其中:汶川县700万元,理县600万元,茂县900万元,松潘县950万元,九寨沟县700万元,金川县1200万元,小金县1450万元,黑水县750万元,马尔康县750万元,壤塘县650万元,阿坝县650万元,若尔盖县650万元,红原县400万元);甘孜州18850万元(其中:康定市900万元,泸定县850万元,丹巴县850万元,九龙县500万元,雅江县400万元,道孚县1150万元,炉霍县1250万元,甘孜县1550万元,新龙县1250万元,德格县1250万元,白玉县1100万元,石渠县1350万元,色达县1400万元,理塘县1650万元,巴塘县900万元,乡城县750万元,稻城县850万元,得荣县900万元);凉山州木里县1650万元。
  用途:围绕“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目标,以扶贫攻坚为重点,用于贫困县扶贫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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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30 07:44
我们是巴中市双胜乡天良村五组,道路是一条土路,堰塘都垮的,真是天高黄帝远。望有关领来这个偏远的小地方,多走走,多看看!!!!国家的扶贫资金哪去了,希望记者下来采访老伯性的心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30 08:03
巴中恩阳区双胜乡天良村是一海拨1000米的小地方,历来都是靠天吃饭,公路是土路,堰塘装月亮,就别说饮水工程了,就别说养的六畜了,都没解决,我们村是扶贫村,国家扶贫资金到了那儿去了。希望能给我们村解决,老怕性万分赶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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