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yourfriends123: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我司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燃气用气在提起通气申请时需提供由施工企业出具的相关资质证明和竣工、检测报告才能通气”的问题。
现在很多用户在家装过程中,室内天然气管道由一些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为其安装,由于选材、设计、工艺的不规范,给用户家中燃气使用时留下诸多安全隐患。因此,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相关部门出台了以下规定:
1、根据《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3.1.1条“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和燃气室内配套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与承包范围相应的资质”。
2、《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的通告》第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审查由施工企业出具给用户的资质证明、竣工和检测报告,合格后才能通气”的规定。
二、关于图片上通知中写明两家公司名字的问题
1、室内燃气安装资质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管道安装专业承包资质、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中的任何一项资质。只要具备相应资质并接受安全监督的单位均可从事室内天然气安装。
2、先前,有不少用户频繁的向我司燃气事业部相关部门询问现在有哪些具有室内燃气安装检测资质的企业可以选择。因为不能一一答复,便根据当时已经了解到的已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两家具备资质的公司的名字备注于通知的下方,此仅起到一个答复型的告知义务。
3、通知中的两家企业及以后新增的取得资质的企业,向用户收取的费用由各企业根据自己提供的服务内容自主定价,与我司没有任何关系,绝不存在“指定”或从中“搞钱”之说。用户可根据其提供的服务和价格自主选择任何一家企业为其服务。
三、郑重声明
我司郑重声明:广大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有资质的企业为其服务,也欢迎广大用户进行监督。若这些企业在从事服务的过程中,有借我司的名义,对用户进行强制要挟、刁难等行为,损害我司名誉的,请及时向我司反映和举报,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
(联系电话:1388266616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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