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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新闻] 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开展腌腊制品熏制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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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规范县城区2016年冬季腌腊制品熏制行为,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减少火灾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营山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营府办发〔2014〕46号),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2016年冬季腌腊制品熏制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集中整治县城区腌腊制品熏制行为,改善县城区空气质量,营造空气清新、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县城区所辖范围。
三、整治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27日。   
四、整治内容:禁止在县城区人口密集区、沿街、沿路、沿河、建筑施工场地、闲置土地、小区楼院(屋顶)等地方随意搭建熏制点,发现一起,坚决制止一起,引导市民到规划的临时熏制点进行熏制,不得在规划的临时熏制点以外的任何地方熏烤,做到规范管理、定点熏制。
五、指定熏制地点:
1.白塔点社区:望塔路机关幼儿园,新营渠路延伸处;
2.碑垭口社区:一环路与消防大队交界空地;
3.火车站社区:一环路与时代春天幼儿园交界铁路桥旁;
4.西城社区:一环路搅拌站对面空地(亿联家居五金城旁);
5.西城社区:农机厂内空地;
6.西城社区:兴隆路北一街街尾空地;
7.营凤山社区:滨河壹号建筑工地空地;
8.北观社区:北观巷3号房屋拆迁处;
9.书院桥社区:永安大道帝锦城处空地;
10.西月湖社区:西月湖入口处(老五四厂)。
六、临时便民熏制点由绥安街道办报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备案后自行确定。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到指定地点熏制腌腊制品,自觉监督和举报不文明熏制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8222334     8087800   
                                     营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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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 17: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我不想骂人,肉都熏完了,才想起来整治,整哪样?表演给谁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3 21:01
妈的,睡醒了,去年在十一份就出通告,全县熏肉地点,今年都基本熏完了,才出公告,当官太忙,可能酒醒了!

发表于 2017-1-3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白塔公园内今天早上那烟比起熏肉可能还严重些,(修草工人把那一堆堆湿草直接在公园里烧,你就可想而知)只不过在大雾的掩护下,没人举报而已

发表于 2017-1-3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白塔公园内今天早上那烟比起熏肉可能还严重些,(修草工人把那一堆堆湿草直接在公园里烧,你就可想而知)只不过在大雾的掩护下,没人举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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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 2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4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家就不熏腊肉,吃了不好

发表于 2017-1-4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年都要出通告吗
发表于 2017-1-4 22: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朋友开玩笑说要是飞机从我们四川飞过都能闻到腊肉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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