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蓬安兆元物业在-东风未来城业的胡作非为 东风未来城的全体业主:
针对业主对现有小区车位管理严重不满,在此对事件进行分析:目前A、B区有住户1700多户,地面、地下车位仅843个,地下车位长期被封锁,未开放;其中地面才车位348个,按照A、B区地面车位的比例是5:1,也就是5户人才仅一个车位的标准,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和改善,反而变本加厉,在2016年4月份“所谓”业主委会人员未征求广大业主书面意见与物业对车位进行定牌租用,5月1日开始了实施,不仅如此,还鼓动一部份车位还进行了加锁,进行了私有化,这样出现了几个问题: 1、定牌后一小部份业主自认为可以安心,进行了定牌占位和上锁锁位,可这情况本小区未定位的车也会停放,从而不断加剧业主和业主之间的矛盾; 2、车位无法满足到实际需求量的矛盾,造成绝大部分业主不满; 3、现在未买车的业主未来买车了怎么办? 所以原本几年来是先到先停的和谐小区,所谓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这样做,导致了业主和业主之间的严重矛盾,特别是被锁的车位无车停放也被上锁控制,弄得我们原本平静的小区现在乌烟瘴气,引发了广大业主的不满; 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呢?说白了就是利益驱动导致了这帮人胡作非为,无视国家法律,不顾及我们广大业主的感受和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所以我们广大业主必须站出来维护我们自己合法的权益; 我们广大业主认为:1、要求兆元物业立即恢复我们以前的方式: 2、如果兆元物业不能满足广大业主的正常要求,我们要要求解除此物业公司的管理权;3、物业公司未对所有的收支费用进行公示(例如:收取的广告费用、物业费用、车辆管理费用、门厅的摊位费用等)要求公示;4本小区如此的车位配套设施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配比;5、很多住户反应的房屋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到现在我们广大业主都查不到部门颁发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73和74条原文: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释义:
对物权的共有和非共有进行了法律介定,在使用上的原则、操作方式进行了法律限定: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4、“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5、“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6、“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根据国家法律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进行出租和变卖,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东风未来城住宅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违规改造小区绿化,违规将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进行私有化,本应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被谁侵占?众业主可想而知;由于未成立业委会之前属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自己认可的物业对小区进行管理,2014年业委会成立以来更加以利益和物业公司共同勾结侵害广大业主的公共权益。 物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主要体现在对物业辖区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 安全管理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车辆交通管理服务、客户沟通、经营活动、特约服务等。 兆元物业在这几年多时间里,除了有几名收费人员、办公人员和清洁人员和几名保安外,对小区无任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广大业主的财产安全保障,小区卫生和楼梯经常出现脏、乱、差,小区内经常出现摩托车、电瓶车和住户家里被盗,物业各公司全部以不在服务范围内为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未采取过任何的措施和处理,物业公司老板说小区东西被偷光了你们也得交物业费,就有这么霸道的物管公司,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在保障业主 生活居住体验、社区氛围营造、物业保值增值服务全部为零。尤有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几年来,物业从未向业主业主告知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和收益情况,剥夺了业主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oh1 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呢?说白了就是利益驱动导致了这帮人胡作非为,无视国家法律,不顾及我们广大业主的感受和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所以我们广大业主必须站出来维护我们自己合法的权益;
蓬安县相如镇东风未来城广大业主心声!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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