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乌拉特中旗党委政府领导不作为
一、基本情况
大磊房地产乌拉特中旗分公司于2012年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投资建设北疆明珠A座商业楼,到了2013年年底,我公司完成了工程主体建设,之后因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而停工。该栋商品楼“五证”齐全,共计7层,建筑面积10900平方米。
二、事实经过
2014年4月,乌拉特中旗政府分管领导告知我公司负责人,经乌拉特中旗旗委、旗政府考察调研和研究决定,认为北疆明珠A座适合改造成旗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旗政府准备收购该栋楼房。随后在没有达成任何意向的情况下,旗政府要求我公司对楼房进行改造。
当时,我公司也多次提出待双方议价定价和签定书面收购合同后再进行改造,可乌拉特中旗政府相关领导坚持先改造再签订合同等手续。无奈之下,我公司又多方筹措资金3000多万元,按照旗政府要求对楼房进行大面积的改造。
我公司按要求完成改造后,乌拉特中旗政府在没有与我公司签定书面收购合同的情况下,于2014年6月通过公开招标后,派遣施工队对我公司的商品楼进行政务服务中心装修。目前,旗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的政务服务中心已装修完毕,正准备搬迁。然而时至今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依旧不肯与我公司协商价格、签定收购合同。同时,乌拉特中旗信用联社也未与我公司进行协商沟通,没有签订任何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在我公司商业楼内装修了信用社的营业网点。
三、企业现状
当初为了配合乌拉特中旗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我公司向民间和当地的银行融资、贷款3000多万元,到目前为止,仅商业银行利息一项,就累计达到3500多万元(本身商业银行利率就1.3%,再加上贷款逾期罚息就达到2%)。现在商业银行还在给我公司计息没有停止,我公司也多次的和相关银行说明企业困难,希望给予停止计算利息和罚息帮助,可银行说你和政府的事与我们没有关系,银行有自己的规定,要求我公司想办法归还贷款本息。另外,我公司在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运营费用目前就已经达到2400多万元,其中税款1300多万元。再加上农民工工资、企业的相关税费和公司技术员工资等,使我公司霜上覆雪、深陷泥潭、无法自拔。
2012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市场本来就处于低迷状态,行业业举步维艰、难以生存。从2014年4月至今,已经两年多过去了,我公司未能拿到乌拉特中旗政府分文购楼款。由于乌拉特中旗政府的不作为,造成我公司资金断裂,已经停止了一切经营,只能等待相关债权人和银行清盘结算,致使我公司无力承担因此造成的巨额损失,公司面临破产。
最后,我公司请求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重视,调查核实。对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不作为、虚作为、乱作为进行立案调查,督促其支付购楼款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情况反映人: 大磊地产乌拉特中旗分公司负责人王彦刚 电 话: 156478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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