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蓬安县委蒲书记,蓬安县委、县政府、县纪委:
新年好!感谢您对蓬安县百姓的付出,作为地方父母官,辛苦了。我今天给您写这一封信惊动了您,打扰了您的工作,我自知不应该。但是,我有些实情要向您汇报,恳请您为我做主。
我是蓬安县鲜店乡铜鼓寨村村民罗计孟,身份证号码:51292619550710283x。
我向您反应铜鼓寨村罗治安破坏我果园问题的情况。他以保护“五棵石”为由,修建不起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的公路,没有给我打任何招呼,也没有通过任何群众会议,独自决定修公路。他推掉了我的果园,核桃树39棵,柏树6棵(一尺以上),洋槐树50棵。我多次找他解决赔偿问题,他都是一副蛮横无理的样子,并扬言我就不赔,看你把我怎么样。我2016年7月4日找到鲜店乡,请求乡党委政府出面解决,他们也多次推卸,至今不给我答复,也不解决。
老百姓的私有财产可以随便践踏吗?他作为一个村支部书记不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反而破坏群众切身利益,还蛮横无理,有损共产党员的形象。恳请县委县政府严查,恳请县委县政府给予解决他破坏我果园的赔偿问题。
罗计孟 15309070945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罗治安出的证明材料
我向鲜店乡党委递交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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