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 2009年10月1日起,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
□ 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会议确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会议强调,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进行。
网友:实施绩效工资,可以调动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利国利民!
网友:我们学校刚开了会,说要分配几万的绩效工资,问题是这钱怎么分配,谁来监督?是不是又像以前那样都被校长给剥削了。反正国家的政策很好,但是到了下面,实际我们能加多少呢?反而还不如按照以前的办法,凭职称都加好;绩效工资这么多钱放到地方,明明是给领导有空可钻,我们普通教师能得到多少呢?
网友:建议考虑在机构改革同时,合理解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从事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过度历史遗留问题以后,划分好财政全供事业、企业化管理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事业单位太乱)单位以后,再在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在行政机关工作十年以上的事业编工作人员参公,因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他们是事实上的公务员,一直来都在等转行政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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