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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904|评论: 21

[群众呼声] 建议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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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元宵节已过,不少市民选择燃放“孔明灯”进行祈福,但这种行为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升空后火焰温度极高,滞空时间长,一旦风力、风向不稳或燃放不当,可能引发火灾。并对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建议我市: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在本市区范围内销售“孔明灯”,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商户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没收生产、销售的产品,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罚。对不听劝阻强行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公安机关以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对燃放“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按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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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孔明灯确实不太安全!支持建议!

发表于 2017-2-16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好,支持

发表于 2017-2-1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建议很好,支持!
发表于 2017-2-16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规定不准放,但就是没有严格执法

发表于 2017-2-16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过年也放了一个,不过是在空旷的地方放的

发表于 2017-2-16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燃放孔明灯进行祈福是好的   但是安全隐患太大了

发表于 2017-2-17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过孔明灯飞到思源广场胖小区住户家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2-1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危险,安全隐患比较多!
发表于 2017-2-18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取消,隐患好大

发表于 2017-2-18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执法,坚决取缔孔明灯

发表于 2017-2-19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的园林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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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9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些年国家不是说禁止烟花爆竹吗?后来也不了了之,原因不外乎传统习俗和经济问题。
安全问题大家都认同理解,但年味确实一年不如一年。这也禁止那也禁止,哪过年还剩些什么呢?
小时候人挤得像纸片都要跑去看舞火龙,放冲天炮,现在过年除了吃喝麻将还有什么呢?
所以不要因噎废食。不支持禁止,但要做好安全规划。
发表于 2017-2-19 1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还是规划好,也不是说完全禁止

发表于 2017-2-2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真的很危险

 楼主| 发表于 2017-2-20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H先生提供的图片!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4:57
可以

发表于 2017-2-2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主持楼猪说法,支持14楼的说法.不禁止,但要做好安全规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8:05
我是用氢气球拉的LED上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8:05
孔明灯不靠谱,容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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