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高速办的回复,但本人有如下问题不明,敬请政府相关人员予以回复。
1.何为集体土地?现在农村的土地已经承包到户,怎么又变成集体的土地?据附件回复,其赔尝款会打到村集体,其打款金额会进行公示吗?何人进行监管,村书记吗?钱到了村上大家能分得到?为何不把钱直接发给村民。
2.如果土地是集体所有,补偿也是发给村里,村里人人都可以分到补偿,请问那被占土地的村民土地也没有了,其补偿也给大家分了,其做法是否欠妥?在征收土地前,其补偿各乡村社是否有方案出来呢?列如占了那村的土地,其补偿由所在村的村民均分,但所在村的村民的土地是不是也要拿出来重新抽签分配呢?如果这样大家应该都不会有意见。但是昨天涌泉乡1村村书记何远胜是这样给被占土地的农户讲的,征地赔偿款全部发村里,过5年后在给被占土地的农户划地,请问被占地的农户这5年怎么过?5年后土地可能己经确权,其它村民是否会把自家的好地拿出分割呢?此问题为何不在分补偿款之前搞清搞楚呢?政府为何要留此隐窜?没占地的农户分钱当然高兴,哪被占地的呢那是地财两空,你们有否考虑过他们的感受?现在的农户除了打工就是务农,打工也就维持个生活,工作也不稳定,你们真的狠心要断了我们的活路吗?
3.附件提到附着物补偿,请问怎么补偿?其补偿细节可以公示出来吗?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吗?
4.附件提及本人所提的补偿标准脱离实际。故麻烦高速办出具一份详细的修高速的补偿标准给们可以吗?
&望以上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回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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