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168|评论: 27

[群众呼声] 请蓬安万客隆超市老板刘兴依法支付员工的血汗钱,请蓬安县人社局为民女作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17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蓬安万客隆超市老板刘兴依法支付员工的血汗钱,请蓬安县人社局为民女作主
DSC_2550_副本.jpg DSC_2551_副本.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7-2-17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有劳动法,但是有几个小老板是按劳动法来的?目前就这样,把老板都告垮了,对谁也没有好处,说好了的工资,和福利,觉得少了,可以走人,就像很多网友说公务员一样,做了几年再去告老板,个人觉得还是不厚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14:18
这是社会现状,工资低,劳动强度大,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人都麻木了,只能妥协接受,

发表于 2017-2-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777 发表于 2017-2-17 11:41
虽然有劳动法,但是有几个小老板是按劳动法来的?目前就这样,把老板都告垮了,对谁也没有好处,说好了的工 ...

劳动合同法,本来就是要整死全国企业的。
楼主应该可以拿到八万块。就是时间会久一点,估计要半年左右,走完一裁二审的程序,马上就可以执行了。
劳动合同法,本来是为了对付富士康而出台的。
但没想到的是,富士康无数律师,还有地方ZF撑腰,劳合法只能干瞪眼。
但是无数打工仔利用劳合法,专门搞小公司,赚取了自己梦想不到的利润。
有的保安,基本上两个月就换一个工作。离职以后,就起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获取双倍赔偿,还有加班费。这样算下来,几乎月薪六七千以上。

不相信我说的人,你们可以去搜一下。劳合法自从2009年实行以后,全国各地劳动纠纷的量,几乎像火箭一样飞升。
很多小老板被劳合法搞得破产,还被算上老赖,没法坐飞机、高铁。
基本上,只要你懂劳动合同法,可以弄死任何一家中小企业。


发表于 2017-2-17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上面一看也有很多不合理的问题嘛!不签劳动合同,他本身就是一个个体户,又不是正规的公司性子。还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就赔33000,这个在全国有这样的劳动法吗?如果按劳动法的话,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是对企业罚款,还没有听说过员工对企业罚款几万的。好好与用人单位沟通一下,不要动不动就狮子大开口。如果全国的工人都这样搞,估计没得那个敢做生意招人了。

发表于 2017-2-17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2311127354 发表于 2017-2-17 16:40
这上面一看也有很多不合理的问题嘛!不签劳动合同,他本身就是一个个体户,又不是正规的公司性子。还有没有 ...

说你是法盲,你还不相信。

1、个体工商户依然适用劳动合同法。
2、不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就是赔给劳动者。楼主算法是正确的。你是真正法盲。
3、再说一遍,劳合法就是人民大学的教授常凯为了搞死全国企业而出台的法律。没有任何一家公司经得起劳合法折腾。劳合法刚出来的时候,吓得华为任正非屁滚尿流的,立即全员下岗,重新签劳动合同。你可以想象这个法,有多牛叉!!
4、这家万客隆很可能会关门了。我能想象老板也很气愤。你们要怪,就怪常凯吧。劳合法这九年,不知有多少人在深夜诅咒常凯死全家。而且劳合法已经在珠三角引发了天量劳动纠纷。无数律师跑到珠三角开培训班,鼓动工人起诉企业,大规模诉讼逼得很多企业破产、跑路。
5、万客隆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做生意了,把账上钱抽空,法院无法执行。但倒霉的是,万客隆不是有限公司,是个体户。法院可能执行负责人财产。实在不行,只有当老赖了。看行不行吧。
6、楼主这篇文章,一看就是有律师介入了的。算法清晰。万客隆也要请一个才是。首先就是拖,拖过一裁二审,也是半年以后的事了。在这半年,或者与楼主协商,少赔点;或者直接关门,赖一天是一天。估计楼主的律师可能都没收钱,最后从八万里面分成,一般是30%-50%。
7、全国工人之所以还没有这样搞,是因为劳动纠纷暴涨的消息,很多都被彻底封锁了。只有这样,那些【老板】才不会吓得跑路。钝刀子割肉,一个一个慢慢收拾。要是一下子把老板都吓跑了,哪里去找肥猪过年??

发表于 2017-2-17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nchr201206 发表于 2017-2-17 17:03
说你是法盲,你还不相信。

1、个体工商户依然适用劳动合同法。

说你是外行人呢?你还不行,在这开黄腔,辞退那有补偿双倍的说法,都是N+1,明白吗?

发表于 2017-2-18 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2311127354 发表于 2017-2-17 17:20
说你是外行人呢?你还不行,在这开黄腔,辞退那有补偿双倍的说法,都是N+1,明白吗?

不识字吗??我第一句话写的就是【不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只要不签劳动合同,就是双倍赔偿!

发表于 2017-2-1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nchr201206 发表于 2017-2-18 03:50
不识字吗??我第一句话写的就是【不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只要不签劳动合同,就是双倍赔偿!

你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考虑问题太简单化。要明白一点,劳动是对正规大的企业有威慑作用,像那种小的家庭作访有多大的作用啊!他就一二个人,还怕你这个劳动法,不行可以改头换面从新开张。就比如:全国的烂尾楼以及经营不好的公司倒闭,别说一倍,连基本的劳动报酬能拿到都不错了,还这样那样的劳动法。你要明白门多,对纸多这个道理。

发表于 2017-2-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2311127354 发表于 2017-2-18 08:34
你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考虑问题太简单化。要明白一点,劳动是对正规大的企业有威慑作用,像那种小的家庭 ...

你说的,都是老黄历。
现在啥子都全国联网了。
只要法院终审,还是赔钱的话,他是个体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有存款,甚至房子,都要被执行。
如果没有存款,没有房子,也没有关系。那就是【老赖】。
一辈子不能高消费。不能买机票、不能坐高铁、不能酒店开房、银行不能有存款等等。
倒退十年,没有联网,到处都是漏洞。
现在啥子都联网,一个人在ZF面前,基本都是透明的。

发表于 2017-2-1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总是这么理想化,如果以大众说法,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了。按你这个思维,那全国都没有人敢违法了,公安,司法以及国家执法部门都要失业了,可以省下不少的钱用于民生,但实际上会是这样吗?可能吗?任何事他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面而已。还是那句古话,你门开得多,他对纸就多。你应该去了解一下华为的企业精神,时刻有危机感,才有不断的进步。

发表于 2017-2-18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2311127354 发表于 2017-2-18 10:43
你总是这么理想化,如果以大众说法,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了。按你这个思维,那全国都没有人敢违法了,公安,司 ...

无知。华为就是第一个被劳合法吓得尿裤裆的。

发表于 2017-2-18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水平,你了解华为多少?华为敢让公司8万多名员工持股,同时2016年拿出上千亿出来分红,他能把生意做到全球化,都按商业规则来办,什么样的高级法律顾问没有,他怕你一个小小的劳动法。在给你透露一点,当年他要搬总部时,深圳市政府专门与他详谈留下来的,目前税务部门专门分支一个机构给他处理各项税务事项,他的层次不是你想像的到的,你说话真的不负责,开口就来,相当于跑火车。

发表于 2017-2-18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想一下,一个销售额达到5000多亿的高科技企业,同时每年的销售额还在按3,40%增长的公司,他的一举一动,相关部门都是当宝一样的爱护,不说多了,就连富士康达不到华为的技术层次与含金量,到每个地方投资,相关部门给他的待遇是多高,更别说拥有高新技术含金量的华为了。况且像华为这样的企业,他用的着为这个劳动法来大动干戈吗?本身他就是挣钱的公司。

发表于 2017-2-1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2311127354 发表于 2017-2-18 17:12
你这水平,你了解华为多少?华为敢让公司8万多名员工持股,同时2016年拿出上千亿出来分红,他能把生意做到 ...

无知。白痴。弱智。劳动合同法出来的时候,第一个吓得尿裤子的,就是华为任正非。


http://blog.sina.com.cn/s/blog_1541cfb3f0102w0gy.html




发表于 2017-2-18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nchr201206 发表于 2017-2-17 15:07
劳动合同法,本来就是要整死全国企业的。
楼主应该可以拿到八万块。就是时间会久一点,估计要半年左右, ...

这话有道理,要是严格执行劳动法,我估计要么生活成本还要更高,要么连串的小型企业倒闭破产,现在很多小型企业都举步维艰,能解决个就业问题,能保持最低营运状态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声明一下,我不是老板,也是个企业打工人员,也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作涉及到公司经营,我能理解经营的不易。

发表于 2017-2-18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蚊香 发表于 2017-2-18 19:22
这话有道理,要是严格执行劳动法,我估计要么生活成本还要更高,要么连串的小型企业倒闭破产,现在很多小 ...

劳动合同法就是在严格执行。
我同学上班的公司,被一个上了两个月班的文员告了。
这个妹子,是如何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说出来笑死人,就是提供了企业收款账号,法官就判决劳动关系成立了。双倍赔偿,再加上律师费,公司赔了两三万。
劳动合同法,从本质上说,就是为了搞死全国企业,回到文革而出台的。
珠三角、长三角若干企业跑路,都是因为这个法。

发表于 2017-2-18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拖欠工资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7-2-1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有劳动法,但是有几个小老板是按劳动法来的?目前就这样,把老板都告垮了,对谁也没有好处,说好了的工资,和福利,觉得少了,可以走人,就像很多网友说公务员一样,做了几年再去告老板,个人觉得还是不厚道!
http://yuantcom15.duapp.com/ksa/1.jpg

发表于 2017-2-2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要等被裁员了才想到去告呢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