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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转贴)请问四川广安市、区人民政府:能注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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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2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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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卫生局 选择阅读字体:【大中小】 阅读次数: 31
  一、法定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2003年7月)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四川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暂行规定》(川卫发〔2004〕1号,2004年1月6日)第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一)2003年8月5日前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乡村医生,可以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3)取得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
    (二)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经参加按四川省卫生厅确定的内容、范围考试合格后,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三、申报材料
(一)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加盖公章,此表由政务中心窗口提供格式文本或申请人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下载格式文本)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三)资质证明材料:
1.符合申报条件一需提交申请人《乡村医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或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在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符合申报条件二需提交申请人《乡村医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按四川省卫生厅确定的内容、范围考试合格后取得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符合申报条件三需提交申请人《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聘用机构拟聘用申请人的证明原件(盖鲜章);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程序
(一)窗口受理:申办人携带所需申报材料到东区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审核合格后,录入全国医师联网系统审核并注册。录入系统审核注册失败的,窗口不予受理。
(二)窗口领证:录入系统审核注册成功后,制证,申办人在窗口领证。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一)东区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联系电话:3509011
(二)投诉电话:东区效能办2233333、东区政务服务中心350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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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2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事情,人家早就给你说清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说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248426418 发表于 2017-2-22 11:43
你这个事情,人家早就给你说清楚了,

昨说的呢?能贴在此网上给网友分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3:33
楼主公布的办事指南上已经非常明确,楼主是否符合每件之一?自己衡量,若不符合,人家给你注册就是违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3:35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一)2003年8月5日前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乡村医生,可以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3)取得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
    (二)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经参加按四川省卫生厅确定的内容、范围考试合格后,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3:37
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可能楼主都不能满足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3:39
楼主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3:43
楼主已经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学历吗?楼主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吗?是连续。楼主取得了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3:45
或者楼主已经参加按四川省卫生厅确定的内容、范围考试合格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3:47
楼主转的办事指南说的非常清楚了,广安肯定也把这种的指南公布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4:08
楼主你只要符合要求的条件之一,卫计委不给你注册绝对是不作为或乱作为,是违法的。但若你一个条件都不符,你拿什么要求人家注册。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2-22 13:37
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可能楼主都不能满足吧?

我19岁(1978年)从事医疗妇幼,预防保健工作,1981年取得赤脚医生资格证,1993年取得乡村医生中专资格证丶乡村医生证,2004年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2007年也有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2-22 14:08
楼主你只要符合要求的条件之一,卫计委不给你注册绝对是不作为或乱作为,是违法的。但若你一个条件都不符, ...

我19岁(1978年)从事医疗妇幼,预防保健工作,1981年取得赤脚医生资格证,1993年取得乡村医生中专资格证丶乡村医生证,2004年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2007年也有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2-22 14:08
楼主你只要符合要求的条件之一,卫计委不给你注册绝对是不作为或乱作为,是违法的。但若你一个条件都不符, ...

四川广安市卫计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真搞笑,
今天上午收了一封四川广安市卫计局快递给我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广市卫复驳字[2015]1号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驳回行政申请决定书
       申请人:游思华。男,1959年2月2日生,广安区广罗乡鱼关村6组人,现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大理石路双水巷。
       被申请人: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肓局法定代表人:赵维国,职务: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54月7日做出《关于广罗乡游思华反应的要求恢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调查处理结果通知书》,于2015年8月4日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本机关受理行政复议后,在调查发现申请人于2O15年4月1O日收到被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的《关于广罗乡游思华反映的要求恢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为2O15年8月4日。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时已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笫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诀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肓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内容真搞笑。
其原因是:在接收广安区卫计局处理通知书后(六十日)内,未提供任何资料申请说明…,所以驳回…决定书,对吧!
那么请问:我在2015年4月12日左右收到四川广安区卫计局…快递时,不服,第一时,就给四川广安市卫计局局长打电话说明原因…,市卫计局长亲口答应承诺给我解决,并要求我再给他(市卫局长)一封快递(也是第二次给他),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8点10分亲自签收了的快递(邮件号:1007374761514)。…
同时也给了该局相关人员几封电子邮件…皆无果。
…………
2015年5月18日 10:25:47 又给了几封快递及相关文件(他们说内容不全等等…)终如石沉大海。
每一个星期摧一次,至2015年8月4日又叫我重新申请提出申请复议…就导致了今天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至此至终,是我没有按法律程序吗????还是他们有意拖延时间(法定时)呢???????
请问各级领导,各界有志之土,他们这种行政也合法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18482080537@163.com  邮箱飞至无影无踪
    我日日盼望此电子邮件能显神威﹗沒想到此邮件于2015年10月9日发给中共四川巡视组18482080537@163.com  邮箱快两个月了’没有任何佳音 也打过电话无济于事’于2015年12月3日专程至广安卫计委査询此事’在门窗口登记告知到此计委609找魏某某’魏叫我到303找周某某’周再叫我到404找刘某某¨¨¨皆说沒有此邮件转来’飞至无影无踪¨¨¨
     下楼打计程车又至广安巿纪委查询’在门窗口登记告知到广安市纪委信访查询’来到巿纪委信访局’接待人员叫我打以下电话∶2335844  2331930  2222805  2221977¨¨都说沒有收到巡视组转来之电子邮件’我的电子邮件却飞至无影无踪灬灬有人叫我重新把原电子邮件内容再次交到广安市纪委信访局,又于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九点许呈上,等待佳咅:
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罗乡鱼关村6组,老年乡村医生游思华,男,现年56岁,(出生1959年2月2日)。
        身份证 : 512925195902024396。
        手机 : 13027864981。
被申请人:四川广安市卫计局。
复查请求:取消四川广安市卫计局行政对我不合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恢复和解决我的行医资格等问题。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5年4月7日做出《关于广罗乡游思华反应的要求恢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调查处理结果通知书》,于2015年8月4日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本机关受理行政复议后,在调查发现申请人于2O15年4月1O日收到被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的《关于广罗乡游思华反映的要求恢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为2O15年8月4日。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时已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笫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诀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肓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事实和理由:在接收广安区卫计局处理通知书后(六十日)内,未提供任何资料申请说明…,所以驳回…决定书,对吧!
那么请问:我在2015年4月12日左右收到四川广安区卫计局…快递时,不服,第一时,就给四川广安市卫计局局长打电话说明原因…,市卫计局长亲口答应承诺给我解决,并要求我再给他(市卫局长)一封快递(也是第二次给他),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8点10分亲自签收了的快递(邮件号:1007374761514)。…
同时也给了该局相关人员几封电子邮件…皆无果。
…………
2015年5月18日 10:25:47 又给了几封快递及相关文件(他们说内容不全等等…)终如石沉大海。
每一个星期催一次,至2015年8月4日又叫我重新申请提出申请复议…就导致了今天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至此至终,是我没有按法律程序吗????还是他们有意拖延时间(法定时)呢???????
请问各级领导,各界有志之土,他们这种行政也合法吗??????
我到底该怎么办????……
       此致
中共四川省委第七巡视视察组领导。
申请人:游思华。

                           2015年10月9日。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作为了吗?…我遭受还不够吗??还要遭受到何等的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4:55
看了半天,有几个疑问:1,中专水平和中等医学水平是否一样?2,连续20年,楼主是否达到,貌似你自己说了去哪个地方开黑诊所了嘛?3,有没有参加考试并通过?
这三个问题才是关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2 15:07
楼主自己都说过中间在他地干黑诊所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19岁(1978年)从事医疗妇幼,预防保健工作,1981年取得赤脚医生资格证,1993年取得乡村医生中专资格证丶乡村医生证,2004年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2007年也有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

       在医改中,本村原本只有我一个乡村医生,他们为了”挣钱”,许可进入2名乡村医生,共有3名乡村医生,一名是我,二名是唐停贵(1990年个体转入,因本村村文书是他亲姨父)三名是我大儿子(2000年广安卫校毕业,2001年花了5000元钱进入)。3个乡村医生分两组,一组我父子2人,另一组唐停贵,每组每年轮流付责本村一切卫生工作。两卫生室相离不足20O米(经常不和,同行生嫉妒)。

       3名乡村医生同时在不足300(外出了)人老小村里工作,经济来源却实支付不了家庭生活开支,我这组由儿子个人顶着付责本村一切卫生工作,在不挡务该村一切工作,同时也取得卫生部门相关人苏理得(主管广罗乡卫生院片区付责人,办理一切证件他说了做数)同意了的,而且每年向他们交1200元钱留职费,我于2006年9月中旬外出于贵阳,开了个小小家庭黑诊所来增加家庭生活开支,每年按时付给他们1200元留职费。

        儿子在家与同行及多种原因,于2009年4月上旬外出改行打工,我就马上回家付责本村卫生工作,这下麻烦就来了,他们就说,一个村只配一名乡村医生,我就请苏理得吃饭,私下谈我的事情,他说这个事很好办,只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就能办理,仅说出要我付5万元上下关系费,我却实付不起那笔钱,于是就以此与以前每年付了1200元留职费挣吵起来,闹得很剧烈,我差点犯下命案。

       2009年我的执业从此就无法核实申报,审证换证,执业资格认定注册无法进行,在当地就没有执业资格,不能执业求生,养家糊口,同时上访至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局,咨询相关人员,遭到相互推诿不理不问不解决,他们这个联通公司,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有打通,无论怎样跪拜恳求讨口饭吃(执业),他们都不会施舍。

       为了80多岁父母(母亲长期卧床不起,又不能自理,父亲长期多病,都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及全家要有口饭吃,总不能坐在家里等死,只有忍受歧视,忍气吞声,浛着眼泪,背丶牵父母,带领家人重新回到贵阳执业(黑诊所)求生存,养家糊口,过着极度难受,人不像人,鬼不象鬼颠簸流浪生活.............。

        一年复一年......................................................................。

         2014年老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认定和注册补办最后一次,我也把所有证件(1,1981年赤脚医生资格证,2,1993年乡村医生中专资格证,乡村医生证,3,2004年乡村医生执业证,4,2007年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等)拿去找广安区广罗乡卫生院院长(李华兰),她说,我的所有证件过期无用,没资格,要我参加全国乡村医生考试,所取得有效证件(乡村医生证,执业医师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证),才有资格认定注册执业行医,同时我也上访至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人员,均遭推诿不知道,不办理,连申请表都不给我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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