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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黑窝点用“毒添加剂”为卤兔肉上色,这样的卤菜你还敢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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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6
这人心太黑为了钱不过别人杀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6
毒害大,判刑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6
应严惩不贷,因为巳危害了公共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7
枪毙了都可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7
判得太轻,违法成本太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7
判轻了,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7
应该全面公开,公布毒菜的流向,然后消费者索赔,发他个倾家荡产,看还敢不敢公开发毒添加剂。判10个月太轻,出来又接着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8
请问有关部门 是不是有营业执照就没有生产有害产品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9
很正常啊!我们每天还不止吃这些,还有…等等,如果没有毒没有害,所谓食品安全,那我才感觉不正常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9
犯罪成本太低咯,这就是为什么犯罪率越来越高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9
应该重判和重罚,处罚太轻。对他们起不了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49
难怪造假屡禁不止,犯罪成本太低,量刑太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51
惩罚力度严重不够,我国食品行业前途堪忧,再不加大惩处力度,全民身体素质将面临灾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52
这些黑良心的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国家法律就应该把这些食品安全的法规严厉些,这些食品安全应该和故意伤害杀人罪一样严厉才对!杀人只是害少数人。而食品安全害的却不知道是多少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52
中国的黑商贩太多,这样的人抓到,只要是真实的就杀,不然中国的饭菜没法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52
太轻了,应该以违害公共安全罪和投毒罪之类的罪名进行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53
国法无尊严,犯法处罚低。害民有无数,处罚仅十月。出来再发狂,受害人更多。如果先砍头,定有震慑力。呼吁立法人,提高法威严!如若不作为,下课回家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53
处罚金太轻,应处得他家破人忙,见利忘义,害群之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53
这就是屡禁不止的原因,犯罪成本太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等同于故意杀人罪,应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09:55
看来中国人应该回家种地,养鸡鸭鱼猪了,自产自销,这些食品安全还能有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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