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国家公安部的接访领导看了我提供的信件和依据,他说:我们没有把张简教育好,他写出虚假的红头文件、
不是这个51号文件 哪门牵涉这么多官员?叫一位女公安把此案转到四川省公安厅去,至今天仍然无回应,
9月21号反而被人把我发送信件反映此案的电子邮箱系统又禁止我发送信件,直到今天已经13天了,是暂时的吗?
明知2002年为求真相遭惨死的谢正邦至2019年还没有入土安息,不但没有查出造成此案的根源、查出彻查结论、
明知造出51号红头文件4条虚假是作为保此案的挡箭牌,为何要为保假坑民的官吏效力?凭什么条款规定禁止我发送信件检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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