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巴中市恩阳区扶贫办、恩阳区纪委各位领导你们好!
反应问题之前,我先介绍下本人家庭情况:
本人(女):户主 家住义兴南岩村4社
公婆: 65周岁常年患病,(右脚骨刺、腰椎间盘突出)现以影响行走,常年没断药
儿子: 年幼(5周岁)
丈夫: 户主 义兴街道集体户口,无房无车,无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
丈夫兄长:户主 家住义兴南岩村4社。家有成员3人,与其父母(我公婆)分家另立户(已十几年)2015年下半年购入一部5万左右的小车,义兴街道有房(无产权)
反应问题如下:
义兴镇南岩村支部书记向茂华在扶贫、低保评选审核工作中涉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横、欺压哄骗忠厚老实人。
主要体现在:
1. 南岩村4社在贫困户投票评选中,基于实际困难,我家当时是有票并被评为贫困户的。后来又被取消了,村长张仲军说有人举报,说我丈夫兄长家有车有房。(这个理由简直太可笑了)我公婆去找向茂华反应,他(向茂华)重复同样的话: “你大儿子有车有房,你家(小儿媳家)不可能评”。我公婆求他,结果他说“除非我不当书记,我当一天你家就不可能”。
2017年2月9日左右,我丈夫打工回来再次向他(向茂华)询问有关贫困户的事情,他重复同样意思的话: “你哥有车有房,你妈家不可能评”。
3月13日丈夫去义兴镇政府反应情况,冯开军同志(人大主席)接待。冯主席明确跟我丈夫提出:你哥家有车有房,跟你们家评选贫困户没有关系,换句话说向茂华的话根本没有道理!当时冯主席做了记录,并说要到村上去了解调查。事后向茂 华任然坚持他的说法,并说:他(冯开军)说没关系,那你找他跟你处理。时至今日义兴镇政府也没有跟我们一个回复,不知什么原因?
2. 如果向茂华说的对:即我丈夫兄长家有车有房,我家不能评选;那么请问以下情况做何解释:
4社贫困户《甲》: 有车,当初社上贫困户评选没有他们家的票,《甲》找向茂华闹并讨说法,向茂华说: 只要你把车卖了或者过户就给你名额。结果对方把车过户给别人就评选上了,但车子还是他本人使用。
4社贫困户《乙》: 巴州区有房
4社贫困户《丙》: 有车《雷偌》
4社贫困户《丁》: 没经过“民主”评选,向茂华单方面定为贫困户
中央一再要求精准扶贫,要让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可我们有一部分几层干部在工作中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横、甚至中饱私囊,;向茂华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希望各位上级领导深入基层去多看看,多听听,调查了解一下,看看我讲的是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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