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小桥镇人民政府的回复做简要答复
一脱贫收入是否达标的问题:
2016年我家只种水稻0.3亩(村民可以做证),可收入帐上给我写的是水稻1亩.玉米0.5亩.养鸡20只,就此一项。请问是不是弄虚假?
二房屋维修加固问题:
说我家不是C.D级危房,为何又跟我家以打卡直补的方式拨付5000元的维修.加固资金。难道是跟小桥镇所有的农户都打卡直补维修.加固资金后,再来确定是不是危房再收回资金上交财政所?又是谁给村干部的权利在我粮食直补卡上私自取款的?还有说给我父亲200元现金是民政救助资金。那就请镇民政所提供我的救助申请书。若是提供不出来,是不是小桥民政所的救助资金凭口说了就发放,存无财经管理制度?
三小额信贷款末领到手问题
扶贫贷款是国家财政贴息(贷款利息高)贫困户贷款后必须把钱存在信用社(存款利息低)不管贫困户是否发展子种养殖业都只给的一张质押清单,是不是违反国家贫困户贷款政策。所以是政府(叫村干部给贫困户做工作贷扶贫款)跟信用社联合不落实国家扶贫政策,而是骗取国家扶贫资金。
四脱贫后医疗保障问题:
以脱贫的(2014年───2016年脱贫的根据营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营山县民政局.中国财产保险公司营山县分公司联合印制的营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中的)是到2020年为止。现请问政府是不是真的,如有变动请提前通知我(2014年─2016年己脱贫的是否是享受到子此政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不是跟小桥镇人民政府回复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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