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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能开网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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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我是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学生家长,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市内唯一的高等教育学校,作为外地人把孩子送到贵市读书,本是对该校充满了信任,也对孩子寄予了厚望。但这次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发现学校内有网吧在提供营业性服务。过去一年多时间孩子在校经常打电话回来以各种名义向家里要钱,我们家长对此情况产生了怀疑,通过这次春节和孩子聊天,终于道出了实情,上网玩游戏,而且居然是在校内上网玩游戏。孩子们本来贪玩也属正常,我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居然是校方打着电子阅览室的幌子干着这种勾当。
最近我陪孩子报名顺便看了看,哪里是什么阅览室,经营模式完全是网吧的模式,收费标准是网吧的标准,学生络绎不绝,几乎全是玩游戏的、看电影的,更有学生是在浏览色情内容真是让人触目惊心,虽说是高校,但他们都还是一脸稚气的学生而且更有未满十八岁的孩子,请问这是一所学校该做的是事情吗?还有该网吧完全是由活动板房搭建而成,里面烟雾袅绕、无任何消防设施、无紧急通道,试问孩子们出现安全问题谁能负起这个责任?在班级群私下和一些家长交流,有家长告诉我这情况也向有关部门反应过,都是被打太极,相关部门都说自己管不了。这次向领导求助前,我咨询了相关人事,他们帮我提供以下法律依据来说明校方是明确违反了相关法律及制度的。
一是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规定。
二是学校违反了《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4]17号文件精神,其中第九条规定:高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所属网络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设施的管理,严禁利用校园网络设施进行经营活动,并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教育部门未落实《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文件)的要求,其中第四条规定:对学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办法中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内上网场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具体规定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发布。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登记的校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或接到群众举报后经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取缔。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须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违反以上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学校改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示校内上网场所监督举报电话。
   网络可以给学生们开拓视野、获取信息、带来便捷,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东西,对于学生我们绝对要加以引导让其变成有利于学习、成长的工具;而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的做法是会让孩子们去沉溺游戏、色情,这是有悖于教育的。绝对是一个在教育机构万万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希望领导为了孩子在百忙之中能过问此事,我代表家长们向您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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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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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0 17:45
高校都有网吧的,大学还真能开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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