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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切实解决发生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干部群众有更多的反腐倡廉获得感,县委、县政府决定从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亮剑行动”。
一是严肃查处一批在全县范围内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
二是严肃查处一批干部插手、干扰、阻碍重大项目落地、推进的典型案件;
三是严肃查处一批在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
四是严肃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和县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件;
五是严肃查处一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干部在为群众办事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久拖不办和中梗阻的典型案件;
六是严肃查处一批乡镇、村、社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
七是严肃查处一批在脱贫攻坚中与民争利、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典型案件;
八是严肃查处一批基层组织和政权财务混乱,党务、政务、村务长期不公开、不透明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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