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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ixunqiuzhu

[群众呼声] 蓬安县南燕乡双石桥村换届选举工作违规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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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6:53
乡政府的人都是一些说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7:01
事情的真相群众眼睛是雪亮的,现在的干部思想是纯的,经德起历史验证,不像有的为了想当干部不惜一切手段胡说八道,当干部你行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7:07
滥用职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7:26
期待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7:31
有些老百姓得到一点儿好处。违背良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7:35
路过

发表于 2017-3-18 07: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选举村干部这件事上,乡政府要尊重村民的选择,严格按选举法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8:12
修南银路占用了水池赔偿是应该的,怎么是不正当得利,胡扯,不懂法,纯粹法肓,这样的人还会配当村长吗?这个钱叫社员代表代保管,人家又没私人侵占,问于了修社道路,难道有错吗?瞎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8:16
没被预选上的人攻击侯选人而已,修路没通过全社人员同意,几户人家占那条路而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8:19
村上不具体为民办事,解决具体问题,一点赔偿款还告成不正当得利,赔偿是双方达成了协议的,钱又不是村上给的,简直素质太低了,村上某些人是不是想占为己有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8:40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8:43
社集体的钱,社员同意修路,管鸟代理书记鸟事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9:01
庸者下,能者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09:41
严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10:26
钱只要用于了有利群众的事就是对的,修路更应该,何况只有一万元,能干多大事,村上不具体调查处理,为民办实事,还上告,想占有,太可笑了,这样的村官早就该下台了,哪有资格当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10:29
什么叫不正当得利,没弄明白村上还告起百姓来了,法律意识太差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10:42
事实的真相是什么,一切都会真相大白的,邪始终压不正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11:11
看了帖子真心寒啦,你想当嘛就应为百姓多做善事嘛,顺极少数人意,违背大多数人,还佩当村主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11:32
人渣,当了村主任,老百姓就没得好日子过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8 11:43
政府要为百姓着想,选出能胜任的好干部,像网友们说的人渣就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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