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举人:赵明朝,男,中共党员,现年62岁,住通江县瓦室镇钟佛村。前任村支部书记。赵明朝2001年至2007年任我村村主任,2007到2016年任我村支部书记,多年来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和手中权力欺下瞒上、残害百姓、不顾党性,不顾组织原则,为非作歹、独断专横,敌视穷人,为亲朋好友牟利,无视党性、国法。民众反应非常强烈,党员干部敢怒不敢言,谁反对他就打击谁,动不动就说:“中央在北京,你去告。县纪委书记闫绍由我们村的包点干部,跟我是兄弟伙”。党员群众提供证据来举报赵明朝的事实如下:一、 贪污我村水利资金4万元2006年国家下拨“大田湾水利维修资金4万元”,赵明朝以各种手段骗取七社吴应柏、四社赵传银、李顺秀私章,在白纸上先盖章后填写金额向上报账,将4万元贪污,至今工程未启动。二、 赵明朝、马仕贵伙同贪污一社炸药和资金 2006年我社修社道路百姓124人,人平缴40元,共集资4960元买了1300斤炸药。炸药由赵明朝负责购买,马仕贵保管。全队三个班组共用去炸药100斤左右,剩余炸药不知流失何处。百姓多次问他,他最后才讲,有一张派出所的凭证是680元,但是也没有人看到,。最后群众尚要才检举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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