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引某一评论说的真不错:有关此案的文章几乎都是谴责公安与法院,伦理舆情占了上风,甚至不少法律工作者都转发,一时间似乎只有谴责司法者才有伦理之情正义之心。不知前些年大家看过死囚女囚的电影电视没有,里面的每一个囚犯在生活中都是令人同情的,但当他们触犯了刑法的底线,一样要受到惩罚。没有任何人可以去剥夺他人的生命,当以暴制暴的呼声越高,说明我国的法治基础越薄弱,按规则办事建诚信社会的法治之路越漫漫。法官也是常人,一般人有的伦理情感反映,法官自然也有,令人遗憾的是很少有人反过来想想媒体曝光的内容就一定是证据证明的事实吗?法律人应理性地看待媒体所曝光的内容,尊重证据尊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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