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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龙门阵] 随手记录:一个成都人的英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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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1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一个朋友在微信上分享一首歌《成都》,听罢,思绪瞬间被拉扯回到我深爱的故乡——成都。
正如歌里唱的,“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是啊,此刻真的好想好想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也突然地好想好想家,好想在成都的家人朋友,想念热腾腾的火锅和香肠腊肉,想念广场里的功夫茶和人声鼎沸,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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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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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31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成都长大,生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成都人。一年前拿着一纸签证来到了另一个国家,生活重新启动,从此在遥远的大洋另一边呆过上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回想青春年少的时候,总想着不顾一切地想要离开成都,想要离开父母的管束,要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玩一玩,于是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瞒着父母报了上海的学校。但是没多久就后悔了不听爸妈的建议,不报成都的学校。那是我第一次离家这么久,那一年的中秋好想家,舍友都是不是上海人,那晚的卧谈会好几个同学聊着各自的家乡是怎样过中秋的,聊着聊着就都哭了,那也是我第一次因为想家而哭。

于是,一毕业就回到了成都,在成都工作、结婚、生子,直到一年前来到了伦敦,除了偶尔出去旅旅游,都没有离开过成都。

来伦敦一年多,对伦敦的印象是安静、干净、慢节奏、湿哒哒……觉得一天好短又好长。

每个城市都像是一个巨大的额容器,装载着每个人的记忆。对我而言,成都和伦敦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两座城市,一座是来处,一座是归宿。

以前的伦敦对我而言,和巴黎、罗马这些城市一般,有机会的话来到此一游就好,在伦敦定居生活从不曾在我人生计划里,可我不得不来。

为了王先生(我丈夫)的工作,为了我儿子的学习,不得不来伦敦,一家三口两口都在国外,岂有我一个人呆在成都的道理?

况且我是个没有多大安全的人,是个不喜孤独的人,我没办法一个人住在家里。我父母和弟弟一家四口一起住,我过去不是那么一回事。和家公家婆一起住的话,我是不愿意。关键是我万分不愿一家人分居两地的生活。

我还是一个很怀旧的人,是个有着深深的乡土情结的人。去伦敦和去上海不同,决定来伦敦仿佛要和熟悉的一切在告别,我不舍故乡的山水,不舍故乡的人与事。想着要出国,这种乡土情结在心里莫名地被渲染,被放大。

 楼主| 发表于 2017-3-31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成都长大,生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成都人。一年前拿着一纸签证来到了另一个国家,生活重新启动,从此在遥远的大洋另一边呆过上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回想青春年少的时候,总想着不顾一切地想要离开成都,想要离开父母的管束,要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玩一玩,于是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瞒着父母报了上海的学校。但是没多久就后悔了不听爸妈的建议,不报成都的学校。那是我第一次离家这么久,那一年的中秋好想家,舍友都是不是上海人,那晚的卧谈会好几个同学聊着各自的家乡是怎样过中秋的,聊着聊着就都哭了,那也是我第一次因为想家而哭。  于是,一毕业就回到了成都,在成都工作、结婚、生子,直到一年前来到了伦敦,除了偶尔出去旅旅游,都没有离开过成都。  来伦敦一年多,对伦敦的印象是安静、干净、慢节奏、湿哒哒……觉得一天好短又好长。  每个城市都像是一个巨大的额容器,装载着每个人的记忆。对我而言,成都和伦敦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两座城市,一座是来处,一座是归宿。  以前的伦敦对我而言,和巴黎、罗马这些城市一般,有机会的话来到此一游就好,在伦敦定居生活从不曾在我人生计划里,可我不得不来。  为了王先生(我丈夫)的工作,为了我儿子的学习,不得不来伦敦,一家三口两口都在国外,岂有我一个人呆在成都的道理?  况且我是个没有多大安全的人,是个不喜孤独的人,我没办法一个人住在家里。我父母和弟弟一家四口一起住,我过去不是那么一回事。和家公家婆一起住的话,我是不愿意。关键是我万分不愿一家人分居两地的生活。  我还是一个很怀旧的人,是个有着深深的乡土情结的人。去伦敦和去上海不同,决定来伦敦仿佛要和熟悉的一切在告别,我不舍故乡的山水,不舍故乡的人与事。想着要出国,这种乡土情结在心里莫名地被渲染,被放大。

 楼主| 发表于 2017-3-3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成都长大,生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成都人。一年前拿着一纸签证来到了另一个国家,生活重新启动,从此在遥远的大洋另一边呆过上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回想青春年少的时候,总想着不顾一切地想要离开成都,想要离开父母的管束,要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玩一玩,于是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瞒着父母报了上海的学校。但是没多久就后悔了不听爸妈的建议,不报成都的学校。那是我第一次离家这么久,那一年的中秋好想家,舍友都是不是上海人,那晚的卧谈会好几个同学聊着各自的家乡是怎样过中秋的,聊着聊着就都哭了,那也是我第一次因为想家而哭。

于是,一毕业就回到了成都,在成都工作、结婚、生子,直到一年前来到了伦敦,除了偶尔出去旅旅游,都没有离开过成都。

来伦敦一年多,对伦敦的印象是安静、干净、慢节奏、湿哒哒……觉得一天好短又好长。

每个城市都像是一个巨大的额容器,装载着每个人的记忆。对我而言,成都和伦敦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两座城市,一座是来处,一座是归宿。

以前的伦敦对我而言,和巴黎、罗马这些城市一般,有机会的话来到此一游就好,在伦敦定居生活从不曾在我人生计划里,可我不得不来。

为了王先生(我丈夫)的工作,为了我儿子的学习,不得不来伦敦,一家三口两口都在国外,岂有我一个人呆在成都的道理?

 楼主| 发表于 2017-4-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况且我是个没有多大安全的人,是个不喜孤独的人,我没办法一个人住在家里。我父母和弟弟一家四口一起住,我过去不是那么一回事。和家公家婆一起住的话,我是不愿意。关键是我万分不愿一家人分居两地的生活。
我还是一个很怀旧的人,是个有着深深的乡土情结的人。去伦敦和去上海不同,决定来伦敦仿佛要和熟悉的一切在告别,我不舍故乡的山水,不舍故乡的人与事。想着要出国,这种乡土情结在心里莫名地被渲染,被放大。
内心的不舍太多,所以能带去伦敦的东西,我们都尽可能带过去。由于我的恋旧不舍,加上王先生酷爱中国风装饰,于是我们就决定把家搬到伦敦去。
一开始以为异想天开了,一大家子的东西,漫漫长路,漂洋过海。只能说不要小瞧咱们国人的业务能力,跨国搬家也是分分钟能实现的一件小事。
搬家,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安全抵达伦敦,安全至上,价格如何不重要。我很幸运,在网上搜的第一家公司,就遇到了Rita,一个很亲切又热情的广东姑娘,对于我这个欠缺安全感的人的问的各种大大小小问题,总是不耐其烦地给我一一详细回答,最讨人喜欢的是,她常常能够预知我的下一个问题,还一并给了我答案,很懂我的心,不出意外地,我和他们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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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让我欢喜的还在后头,几个师傅上门包装的那天,发现他们家的包装纸很厚实,很舍得在包装材料上花钱,而且所有的家具都包好几层,柜子桌子椅子的边边角角都特别加多一层保护,和Rita邮件发我看的家具打包一样,没有自卖自夸,家具打包得让我很放心。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最让我开心的时刻还是东西搬到了伦敦家里的时候。那一天是伦敦难得的大晴天,蓝天白云,阳光灿烂,我们心里很是欢快,送货的工作人员心情居然也不错,我说拍照留念下,他们也很开心地摆pose让我拍。不仅人好,活还细,专业又贴心,有的家具在屋外就帮忙拆掉包装纸,搬进家里放在我指定的位置,还帮忙组装家具,干着的是体力活,还不辞辛苦地和我们有说有笑,临走的时候还把所有的垃圾纸箱带走,不能再nice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关键的,所有的家当都毫发无损。让我不禁感叹,自己上辈子一定参与了拯救银河系任务,才遇到这些尽心尽力为我搬家的人,给我在这异国他乡还原一个中国风的家,让我在伦敦的生活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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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哭誰疼gh 发表于 2017-4-5 15:44
最关键的,所有的家当都毫发无损。让我不禁感叹,自己上辈子一定参与了拯救银河系任务,才遇到这些尽心尽力 ...

东西搬到伦敦家里的那天拍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来伦敦的时候,好羡慕王先生,不仅有体面的工作,而且刚来工作就得心应手了。我呢,只能重新找工作,英语不够灵光,在国内的时候也没有外企工作经验,生了孩子之后就闲赋在家,偶尔心血来潮写下文章赚点稿费。来了伦敦后想正儿八经地去公司上班,无奈面试屡屡碰壁,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了两个月之后,我就放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来伦敦的时候,好羡慕王先生,不仅有体面的工作,而且刚来工作就得心应手了。我呢,只能重新找工作,英语不够灵光,在国内的时候也没有外企工作经验,生了孩子之后就闲赋在家,偶尔心血来潮写下文章赚点稿费。来了伦敦后想正儿八经地去公司上班,无奈面试屡屡碰壁,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了两个月之后,我就放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4-7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在吃货本性上找到了出路,在挚爱的火锅与甜品中,选择了看起来稍微轻松一点的甜品,大半年后就开了一间中式甜品店。

    还要很没脸地和大家说,还是王先生利用空闲时间帮我搞定开店的事,为自己的无能感到羞耻,为王先生的能力感到自豪,也罢了,反正我也心甘情愿一辈子但他背后的小女人,职场冲锋陷阵赚大钱的事他来干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17-4-7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先生工作方面这么厉害,认识他的时候,我是不知道的。

    我们相识于一场“美丽”的意外,那是大雨滂沱的夏天的周末,和闺蜜看完电影在路边等车,一辆车开过,脏水溅了我们一身,闺蜜是个不好惹的人,跑出我撑的伞外,追上去骂了几句,见状,我赶紧把伞拿去遮闺蜜,穿着恨天高的我,从人行道跨下公路,结果鞋跟刚好踩下水道排水铁栏的两个两根铁之间,狠狠地扑街,和大地和地上的脏水亲密接触。

    闺蜜跑回来扶我起来,那时王先生也下车跑向我们,一边和我们说对不起,一边帮我把鞋子拿出来,我的脚踝崴伤了,走路使劲踩就疼,手掌和膝盖都擦破了皮留着血。王先生执意要送我去医院,在车上他又是一遍遍地和我们说不好意思……

     我们就这样相识了,相识时我们都是落汤鸡很狼狈的模样。我们在一起时,我原本以为是随手捡的一块玻璃,没想到他竟是一块埋在泥土里的砖石。

      一开始父母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更加反对我们结婚,就因为当时的王先生穷。但弱水三千我只想取这一瓢,我们说好了彼此非你不嫁,非我不娶,最后王先生还是用自己的人品勉强获得了父母的同意。

发表于 2017-5-4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装看起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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