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服役13年的蓬安籍专业军士唐东状告四川广汉市民政局相关领导胡作为乱作为。请求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为在西藏服役13年的蓬安籍专业军士唐东伸冤作主
四川省人民政府、广汉市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蓬安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叫唐东,生于1970年10月,初中文化,家住四川省蓬安县兴旺镇一村二组。于1987年11月应征入伍,在西藏空军39177部队服役。服役期间为专业军士。我于2000年转业。转业回到地方后,广汉市民政局对西藏服役13年的专业军士退伍军人的安置适用政策严重不当,属于胡作为乱作为,广汉市民政局对我的错误安置处理办法对我造成了重大的伤害。应按照政策给予重新安置。
我的申述理由如下:
1、我于1987年11月从蓬安县兴旺镇入伍,由于当兵后结婚对象是广汉市人,转业后为了家人团聚,只好将转业介绍手续办到了广汉市,2000年7,我到广汉市民政局报到后,民政局安置科长对我的安置属于严重的违反政策的胡作为和乱作为。民政局安置科长欺骗我说,像你这样的情况,到哪里都只有领钱这条路。我在受到蒙骗和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领取了2万元所谓的安置费。 2、我在广汉市因人生地不熟,因为工作安置无着落,既无经济来源,又无谋生之特长,妻子天天对我进行辱骂,被迫离婚之后,我只好含辱只身一人又将档案和户口迁回了蓬安县兴旺镇一村二组的原籍地。
3、我现在回到兴旺镇一村二组原籍地,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家中目前尚有一70多岁高龄的体弱多病的老母亲,生活无着,情况极为凄凉和凄惨。 4、根据国发(1997)27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像我这样在西藏服役长达13年的专业军士按照政策应作转业安置。我入伍后一直长达13年在西藏雪域高原服役,这里长年缺氧,自然环境极其恶劣,我坚持战斗在自然条件最为艰苦恶劣的雪域高原,对我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本属重点安置对象,2000年广汉市民政局却将我等同于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办法进行处理,广汉市民政局对西藏服役13年的专业军士退伍军人的安置适用政策严重不当,应按照政策给予重新安置。
综上所述,特请示四川省人民政府、广汉市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蓬安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我从1987年到2000年长达13年在自然条件艰苦恶劣的西藏雪域高原为保家卫国流血流汗,凡遇重难险阻,我们都是不怕牺牲冲锋在前,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了党和人民军队,交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但是广汉市民政局相关领导胡作为乱作为,对我的安置适用政策严重不当,对我的错误安置处理办法对我造成了重大的伤害。 为此,我郑重地请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广汉市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蓬安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能够按照国家政策对我进行重新安置,让我们在退役后,在工作、医疗、养老等方面有序对接,绝对不能以2000年采取错误的安置办法领了2万块钱为由而放之不管。我们需要强大的国防,我作为一个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了13年青春的退役军人,我现在确确实实地面临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处境了,我真诚地恳请请求四川省、广汉市、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能高度重视我的情况,能够为我伸冤作主为盼!
在西藏服役13年的蓬安兴旺镇一村二组专业业军士唐东
联系电话18180743805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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