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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南京宝马案肇事嫌疑人一审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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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620宝马案”一审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肇事嫌疑人王某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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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南京宝马案肇事者鉴定为精神病

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给出第二次鉴定结果,维持首次鉴定意见,仍鉴定肇事者宝马驾驶员王季进事发时患有精神病。多名法律界人士透露,法院在判决时,上述鉴定结果将使肇事者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事件回顾:
宝马撞毁马自达致2死

2015年6月20日下午2点,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轿车横向撞击,车身解体,车内两人当场死亡。随后,宝马车还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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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距离现场三四百米处,找到满脸是血的宝马车驾驶员,并将其控制。南京警方确认,宝马车通过路口时,车速高达195.2公里/小时。

事发后,南京警方称,肇事者王季进无吸毒史、未酒驾,系普通商人。2015年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肇事者王季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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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16
我有一句妈卖批一定要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17
这种人,改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19
我真的有崩溃型精神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0
有精神病还是正当商人   我只想说  操你脑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0
有钱人家,判11年,最多也就两三年就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0
精神病也能开车,精神病也能经商。可见整个国家高层都病了,没病的都在底层挣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2

我就想问,有精神病凭什么给驾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2
撞死两个判11年?判官是不是没有学交通法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2
有精神病,那当初体验考驾照时怎么通过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3
判得好,两条人命啊,感觉判轻了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3
这个社会现实就是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3
人家都神经病了,直接送医院电击治疗吧,连法官和鉴定人员一起,电死一群狗,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4
唉,这结果能慰籍亡灵?能让死者安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4
一来就是精神病骗谁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4
精神病可以上驾校还可以考驾照,还开了那么久的车,你他妈这智商还来骗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4
驾照怎么来的,交警又是干什么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5
宝马过路口可以195.2的时速,可以给出其它豪车的过路口的时速吗?过路口的时速是不是和车价有关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6
我觉得我也快病了,被这神经病法律给搞的快神经病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 14:26
我如果是死者家属,我也气出精神病了,那我是不是可以对肇事者行凶,反正我也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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