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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彭州隆丰中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警方:已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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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09:47
1不是怕不怕出了事情后悔来不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09:55
我的看法,未成年人也拉入法制,才是平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0:05
从学校就暴力,以后可能可以杀手放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0:23
打人的那个女娃娃是卖B的,要叫众人把它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1:19
校园欺凌,惨无人道,政府一句未成年就不予处罚,实质是助长校园欺凌事件,往往都是官官相卫。

发表于 2017-4-5 1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1:49
象这样的女人,简直就是恶妇。太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1:52
我国制定的法是针对没有钱的穷人才有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1:54
放眼看国,国将不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2:18
应该改名为: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2:27
有其母才出其女、不要相信法律、要大人打回来、才公平公正、法律是权人的游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2:31
家风,校风一塌糊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2:42
处理?怎么处理?大不了就是家长领回家教育下,继续回到学校欺凌弱小!他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2:55
看得心里好痛哦。现在的教育已“箭走偏风”了,只要成绩,无需素养,国家、学校、社会、家庭都要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3:10
彭州隆丰出蒜台,中学出人材,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3:14
该成立少管所来管教他们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3:16
强烈呼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4:00
看准了人,找机会直接打残!!看她还嚣张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4:03
鸡毛当令箭!家有家罚,有主有根;校有校罚,有泉有水;国有国罚,有地有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4:21
鸡毛当令箭!家有加罚,有主有更;校有校规,发自自理;国有国罚,和谐社会!天下太平,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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