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中学生死亡事件几乎是瞬间就惊爆国人眼球,连发酵的时间都没有,突然就爆发了。泸县公安局一系列不当行为更是激怒网民。首先在未尸检的情况下言之凿凿认定非刑事案件,紧跟着微博警告不得造谣传谣网络非法外之地等等,然后是网络对该事件的全面封杀。可以说每一个措施都导致事件进一步升温,各种对泸县政府乃至四川政府的质疑弥漫开来。我看了一篇对该死亡事件十点质疑的文章,非常有力量。除了对事件本身的质疑外,第十条直击要害:“全国人民都想知道,为什么删帖杀文,发表质疑和呼吁尽快给出真相的文章都不行吗?这样搞只能说此地无银三百两,真相不怕检验,怕什么?”
坦率说,面对浩瀚的网络雄文,直到今天之前我真的相信这是一起有黑手掩盖的恶性刑事案件。
上午听到凤凰视频一段24分钟的录音,疑虑顿生。这是泸县官方和死者家属沟通的一段谈话。有三点让我从根本上否定了网上的种种传言。第一,家属认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要求政府“给个说法”;第二,家属拒绝尸检;第三,没有一个人提到过死者被同学敲诈。显然家属有些不讲道理,既然认定是刑事案件,那就必须要尸检。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在如此重要的沟通会议上,对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五名学生敲诈殴打死者的事只字未提,显见是子虚乌有。
晚饭时听人讲四川警方下午在微博上对该事件进行了通报,回来一看,警方通报对整个事件包括网络风波做了详尽的叙述。不夸张,不揣测,并未描述死者是如何跳楼的,跳楼的时候是什么心态等等。但是,排除了他杀的可能。这篇通报印证了我听完录音后对事件的判断。 我不知道是哪些人在造谣,非常愤怒,他们在欺骗我们的善良,消费我们的正义感。
昨天我转发了一篇出自天天快报的题为《新华社三问四川校园死亡事件》的文章,客观讲,这篇帖子把我沦入了信谣传谣的境地。但是,我并不打算对此承担责任。这个责任也不该由新华社来承担,它毕竟只是在问,而不是对事件做定论。谁该对该恶性网络事件承担责任?泸县公安局,泸县宣传部,乃至泸县党委政府!
网民对事件错误的判断并非源于网络谣言,而恰恰是因为迟迟不见真相。泸县警方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警告公众,不准信谣传谣,网络非法外之地,真相在我手上,但我就是不告诉你。泸县宣传部部长陈佳、政法委书记李盛春居然面对新华社记者的质疑说这些都是谣言,根据法律规定有理由不予回应。我不知道是哪一条法律规定,但作为一个宣传部长,你有责任用真相来粉粹谣言,作为一个政法委书记,你有责任保证地方稳定。他们在做什么?封杀质疑,封锁真相,连党媒记者都拿不到第一手材料。不客气地说,这两位处级领导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还不如一个村社干部!
真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真相。封杀不是本事,面对批评和质疑能够襟怀坦荡收放自如那才是手段。
泸县事件是个很深刻的教训,正如四川警方在通报中说的:“这起事件之所以引起诸多匪夷所思的猜测和不稳定因素,有很大原因在于信息的发布在第一时间不够透明,不够公开,不够全面......需要我们反思。”四川警方谈到了原因,但还没有说到要害。要害是,一些领导干部无视政府公信力下降这一客观事实,一直在那孤芳自赏。这才是造成不透明公开不全面的真正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