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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反黑除恶

南充市国土局王军局长请您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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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08:52
对,支持楼主上告。南充这个地方就是乌烟瘴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09:16
知情人都会支持楼主维权,就像“雷洋案”一样公众都会为正义站队,绝不可能让邪恶横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09:21
知情人都支持楼主维权,就像“雷洋案”一样公众只为正义站队,不会让邪恶横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09:54
好像体制内都晓得这个事情而且都在关注或观望中,聚焦某一个事情总有其不一般之处。有些问题还值得深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10:27
如果楼主确实有“实货”证据的话,王军局长就必须讲政治、讲规矩、讲原则依法作出处里。这个没有半点含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13:17
不清楚情况就别乱发言,如果楼主真的是有依据,政府部门肯定要依法作为,啥子法律文书,说清楚撒,别在这儿乱喷!

发表于 2017-4-13 13: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稍微动一下大脑想一想,如果楼主假冒公安有文书,不要说王大局长会报警,顺庆公安局他自己就会找上门来问楼主的事了,谁敢骑到公安头上屙屎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14:22
我觉得楼主行文说话是很理性的同时措词慎重,看得出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及法律涵养,说理说法收放自如。加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17:32
职工的家庭生活,个人隐私,让单位领导过多干预也怕是不太妥吧!

 楼主| 发表于 2017-4-14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4-13 17:32
职工的家庭生活,个人隐私,让单位领导过多干预也怕是不太妥吧!

不要混淆视听,事件的本质与生活、隐私无关,事件的性质是公安、法院已经产生的法律结果带来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4 15:27
进入了司法程序的事件就跟“法”有关了,王军局长还得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4 22:23
惩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8 09:37
一路看来,见仁见智吧。因为确实不熟悉内情,所以还是不发表任何评论了。不过提一句,如果真的是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之类的文书,应该是走公文交换的途径,理论上公对公的文书是不会下发给个人的。如果下发给个人了,那么这个文书可能就不是给某单位的,那么别个可能就真的没有处理的义务了,归根结底还是公文效力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8 13:14
文书可能涉及到了党纪国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8 13:47
据可靠信息还真是党纪国法的事情,就看王军局长怎么办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8 13:54
据可靠信息还真是党纪国法的事情,举头三尺有神明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8 14:05
楼上说对了,还真是党纪国法的事情,举头三尺有神明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8 14:20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绳之以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8 14:38
法网难逃最终绳之以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8 15:24
违了法,公安部门自会处理;违了纪,人家单位也会处理。我们在这瞎猜没用,各自回家做点有意义的事吧!太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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