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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冰点视觉

[群众呼声] 孕妇带六岁小孩被剑阁公安抓进派出所,出来后精神恍惚(剑阁县公安局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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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4:59
吃国家饭的,快点解决吧,给老百姓一个过下去的理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5:19
事实说明:剑阁县公安局对刘某一家人的行为釆取的措施是正挡有效的,因刘某一家几年来多次強行阻挡公路直到厂门口阻挡,故意把家人老,小,妇女弄到门口要挟企业,政府再次拿几千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5:39
四川宜宾那位大姐,虽然饿一顿有些人不会流产,谁又说饿一顿就不会流产呢,你知道别人的身体状况吗,每个人身体状况不同OK???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22
现在的情况据我了解,给他们家几个男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关在看守所,好大的帽子扣在头上,那水泥厂一再违约,当事人上访多部门领导协调,均为处理好此事,不禁要问,国企真的就那么牛???别人一家要生活要吃饭,该去找谁呢?三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23
听说:刘某一家有钱,有事,该村都撑握在手,有巨大的一家人,有几个儿子,当地都惹不起。今天的事实也证明了刘某的确有人,敢到厂口阻挡肇事。希政府和有关执法部对此刘某行为应打击。在此:現在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懂得执法规矩,不得乱来。并不是有些网友不明真像,偏听一方,说剑阁公安在暴力执法。是误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35
剑阁警方不要脸至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51
大家都在说执法时有摄像,那为什么公安出警不拉警报,到现场要清场,一家人几个人需要出动40多的警察吗????为什么要把旁边围观群众用手机的照的图片与摄像强制删除才退还手机呢???为什么4个警察要把一个几十岁的老太太抬脚抬手的拖出20,30米远,不是公开执法吗?公开执法难道就是执着公安摄像不能群众摄像拍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54
太黑暗了,围观群众现场用手机摄像与拍照都被公安局的人强制拿走手机进行删除才给的手机,何来公开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54
太黑暗了,围观群众现场用手机摄像与拍照都被公安局的人强制拿走手机进行删除才给的手机,何来公开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55
太黑暗了,围观群众现场用手机摄像与拍照都被公安局的人强制拿走手机进行删除才给的手机,何来公开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55
太黑暗了,围观群众现场用手机摄像与拍照都被公安局的人强制拿走手机进行删除才给的手机,何来公开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55
招商引资进来的肯定要优待,地方民营企业就不一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6:59
太黑暗了,围观群众现场用手机摄像与拍照都被公安局的人强制拿走手机进行删除才给的手机,何来公开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7:00
太黑暗了,围观群众现场用手机摄像与拍照都被公安局的人强制拿走手机进行删除才给的手机,何来公开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7:08
那个家都有女人。也都有有小孩。换位思考就不会这样对别人的。人在坐。天在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7:23
我的车被盗,报案几年从此没有了音询。剑阁公安仅此而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7:32
具所知:近多年来全国社会治安秩序是非常好的!但像刘某一家故意借此聚众肇事,完全是对社会不满。为个人私利不顾党纪,国法放在眼里导一方不稳定,还说自是正当的。如刘某一家人其中有人是党员的话,应从党员角度进行处罚,党员带头闹事,再说刘某的行为不是为公,为人民。是为个人私欲。再说剑阁县公安局近几来对社会治安,治理的非常良好无人打群架聚众闹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7:53
有些网友你不知情况你不要把你的听说拿到这来胡说!来中伤别人!!

发表于 2017-4-17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党员要吃饭不,要生活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7 17:56
剑阁政府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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