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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申冤(太蓬乡人民政府、营山县公安局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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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4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算回复啊~~·只能 说书读少了点~~只说发生纠纷?与何人?因何事纠纷?有避重就轻,欲盖弥彰之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9:44
我收看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懒政,不接地气,为违背民意的干部,在基层确实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9:47
天高皇帝远,管不着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9:52
恶霸变成人民的村干部、值得反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9:55
好凶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03
这是所谓的保一方老百姓的父母官吗?山高皇帝远称霸一方、  作威作福  、祸害百姓  、望政府严查 还死者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08
真有此事,但这是绝对事出有因,不可能因一方而造成。全民要求,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做到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回应各方面的质疑,决不能袒护任何人,确保事件处置经的起法律,经的起时间的考验,关注最终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09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全面依法治国是否持有法律常识培训合格证是党用人选人选干部的第一道门槛。

全面依法治国党组织首先要把党员培养成懂法的人,每个党员应该持有法律常识培训合格证。


全面依法治国各级党组织有对十八大以前入党的老党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合格发给证书的义务。

若情况属实。十八大以后发生这样的事是谁的悲哀!营山营山营山!恶霸怎么变成人民的村干部的?值得反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14
性质太恶劣了,父母官居然忽视生命,严惩凶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19
消水三村支部书记李玉林贪得无厌,不得好死,村民想吃低保,他让村民给他家鸡,搞腊肉,会给他一定很多好处,不然不给村民吃低保,该把李玉林这种行为,在老百姓眼里都讨厌这种小人,不得好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33
太蓬乡镇府的情况通报避重就轻,通报中的“纠纷"应写明事由,不然是误导网民,通报中的“涉案人员"为什么不能写清姓什名谁,此人是不是村干部,以此正面回复网民。拜托我们那些人民的父母官们直面事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38
这村干部太不讲道理,把人都打死了,还有王法吗,这村干部应拉去枪毙,现在的村干部地皮流氓,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43
相信政府,相信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45
你这种昧着良心的说法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47
冤的人应该是李绍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48
就是我们大营村的  事情真实  肇事者已投案  让法律还我们公道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50
关键是地方政府不直面事实,不可理喻呀?冤死的人可以在通报中点清姓什么,但凶手的姓名反而在通报中没有看见姓什名谁,太蓬乡政府现在在考量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50
死者上还85岁老母亲,死得太冤了,为别人家的事,自己把命达上,杀人者应该枪毙,好人好可怜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53
胡说法律是公平的,以实为准,几人攻一个村干部,处于人的本能反应,村干部用手挡住攻击者,致攻击者倒地,后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法治社会实实求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20:53
现在的部分基层村官,无法无天,作威作福、欺压百姓,必须严惩不贷、以效儆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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