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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幽然心魂

[讨论]通江法院的如此法官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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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害群之马是谁呢?[em54]
发表于 2009-9-2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的确,通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个人素质也亟待提高,如一处房产在05年公开销售价才750元/平米,结果被法院的法官审查成1100元/平米!!!哎!!!其中原因不得而知???

    法院的出的正式公文可以随便乱写吗,事后的监督在干什么??? 

    当你们穿上法官服,代表的不仅是国家法律的威严,还要本着对人民的负责。

发表于 2009-9-26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公开嘛

发表于 2009-9-2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正?

发表于 2009-9-2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纪检人员到外地学习,未能及时查处此事,请谅!

 

这就是全国“模范法院”的行政效能,自己不小心暴露了,真是悲哀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9-2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院长:非常谢谢你几次接见我,能见到你我非常荣幸。案情的经过你已经很清楚。我已经很配合你的工作了,但是,你给我的承诺没有按期兑现。既然法院解决不了这件事情,我就不麻烦你们了。谢谢你!!!

 楼主| 发表于 2009-9-2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李院长:谢谢你几次接见我,我很配合你们的工作,但你对我的承诺没有按期兑现,我不怨你,因为你也有难处。我就不麻烦你了。请允许我换个方式找明白。谢谢你!!!(鞠躬)

发表于 2009-9-29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向检察院投诉。清除违法分子。

发表于 2009-9-29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了司法工作者这个职业,首先就应当对得自己肩负的职责。个别法官朋友,你的行为影响了你个人的前途事小,影响了整个法官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司法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事大呀!!!!

发表于 2009-9-29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了司法工作者这个职业,首先就应当对得自己肩负的职责。个别法官朋友,你的行为影响了你个人的前途事小,影响了整个法官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司法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事大呀!!!!

发表于 2009-9-2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法徽闪耀在2009-9-17 11:58:00的发言:
 

    楼主反映的情况,申诉人张某已于前阶段向我院提出了申诉,长霖院长亲自接访后,立即批示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此事。因纪检人员到外地学习,未能及时查处此事,请谅!长霖院长近期赴京学习归来,得知张某此事仍未处理后,现已责成纪检组长立即组成专门调查小组进行祥查,并已约见了当事人张某当面作出解释和承诺,待调查核实清楚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请问人民法院:如果楼主不在此发贴,你们要待到什么时候调查?又要核实到什么程度?难道不曝光不上访,事情就得不到解决吗?看了此贴真不敢让人相信,天平的发明者九泉下不瞑!!

                                    

通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00九年九月十六日

发表于 2009-9-3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期待司法公正,独立。不受强权左右

发表于 2009-9-30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法院还是全国模范,难道中国的法制就是如此???吗?

        巴中还在喊打黑,早该把那些违法分子打入看守所了。

发表于 2009-9-3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m51]

发表于 2009-10-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m53]通江县法院是全国“模范法院?院长是全国劳模?也是乱整得来的荣誉吧,呜呼!!

发表于 2009-10-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啊[em57]

发表于 2009-10-5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m57]

发表于 2009-10-5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哦

发表于 2009-10-5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夸张,是不是哦

发表于 2009-10-7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找范书记解决去,让法院内部处理,弄不好又不了了之,我们最近看到关于法院的贴子太多了?难道真的都是当事人无理取闹或是有意扰乱社会正义吗?我们希望法院将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公之于众。否则你可以就此事向中央政法部门去信表达你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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