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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丑鬼2012

[群众呼声] 群众请愿,请区委调查龙吟路社区书记文帮理同志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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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晨澄尘 发表于 2017-5-2 10:06
原物业管理公司领都物业已于5月1日主动退出,并不存在续聘的问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聘用需要通过业主大会 ...

上次业主联名签字罢免朱主任,过半的业主签字,还不算那些不在家的,文书记怎么处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5-2 17: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文书记准备趁大部分业主上班的情况下,拿起章和新进物管欠合同,我们无数人不在家,只有给市长热线打电话,给街道主任打电话,然而。官官相护啊。

发表于 2017-5-2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领都物业部能走,要留下来把遗留问题解决了再走
领都物业承诺书.jpg

发表于 2017-5-2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在龙吟社区文帮礼书记指导下成立的业委会委员得票根本就没有达到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面积和总人数双过半要求,本小区357户业主,选举最高得票130票,更本 没得一个委员合法当选!!!小区议事规则也只有142票,也没有通过。文帮礼违法乱纪搞乱小区!!
194538xatn9kn2hdnnn9zc.jpg

发表于 2017-5-2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晨澄尘 发表于 2017-5-2 10:06
原物业管理公司领都物业已于5月1日主动退出,并不存在续聘的问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聘用需要通过业主大会 ...

和谁办理的移交,你到是说说?根据法律,是否决定续聘,应该提前三个月给别人通知,业委会朱大爷冯德斌合同社区文帮理文书记,一直不给人家出通知,决定续聘与否,拖了好几个月,投个票也一直不公布,为什么不按法律程序来,因为票数达不到他们的要求,达不到文书记和朱大爷的要求,朱大爷是主任,文书记是社区收记。有谁按业主的意愿来办事情了?现小区正组织大家签字,续聘愿物业公司,如果签字达到法定条件,无法续聘成功,业主们将筹钱,起诉相关人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09
罢免的主任可以继续独揽大权期中肯定有不可告人的因数,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发表于 2017-5-2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帮里和朱永昌是一伙的      官民勾结!!!!    当我们业主是空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16
大家都有自己说辞,但是业委会不晓得纳闷把年龄这么大的大爷选进去了。动不动都扯皮停电梯,妈的,住这个小区简直不安宁!希望有关部门能还我们小区一片宁静!还按时交了物管费的也得不到清静。
发表于 2017-5-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选举业委会委员时候都不合法,小区357户业主,候选人最高得票130票,远远没有达到《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选举业委会委员必须得票数和面积双过半的要求!《小区议事规则》也才得票142票,也没有通过哦!选举不合法+不让业主集体投票把他们罢免了,这其中必然有很大的奥妙之处!绝对有利益输送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17
顶起,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处理我们小区不作为霸道的业委会
发表于 2017-5-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选举业委会委员时候都不合法,小区357户业主,候选人最高得票130票,远远没有达到《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选举业委会委员必须得票数和面积双过半的要求!《小区议事规则》也才得票142票,也没有通过哦!选举不合法+不让业主集体投票把他们罢免了,这其中必然有很大的奥妙之处!绝对有利益输送关系!

发表于 2017-5-2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选举业委会委员时候都不合法,小区357户业主,候选人最高得票130票,远远没有达到《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选举业委会委员必须得票数和面积双过半的要求!《小区议事规则》也才得票142票,也没有通过哦!选举不合法+不让业主集体投票把他们罢免了,这其中必然有很大的奥妙之处!绝对有利益输送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31
请政府部门要尽快处理我们龙呤锦城小区的事,因为街道社区不作为,小区任凭业委会主任朱老头,勾结非业主肖正恩一群非业主老头老妈,把小区搞烂,以他为中心,不听业主意见,为非作歹,希望政府尽快为小区升张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36
这就是官官相互,真心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还小区业主一个安稳的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36
这就是官官相互,真心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还小区业主一个安稳的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37
请市纪委调查实际情况!还我安祥和谐的小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39
社区办想把“指导”当“领导”,“协助”搞成“包办”是典型的乱作为,他们故意错理解法律,实际是想为利益共同体谋取非法利益。物管是否续聘,居然不按民请愿,我们小区的业主希望领都物业留下,我们不需要社区给我们安排的所谓的代管!!请有关部门查查是谁赋予他们这种胡作非为的权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42
官官相护黑暗一片希望有关部门重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0:51
请有关部门重视!   还小区一片安宁!   追究不作为乱作为 懒政的官员!  尊重我们业主的权力!是我们业主给物管费请自己信任的物管公司!不需要社区的代管物管!   请救救我们广大业主予水火之中!   我们相信市政府的能力!为人民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 21:12
是被业主委员会逼走的,没有哪家企业会轻易放弃哪个小区,主动撤离,是社区、街道办不作为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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