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们:你们好! 我请求严惩周琴、李万光等人的申诉已经交了快一年了,此案中他们联手搞假你们当真就看不到也听不到吗?你们为了保护你们不敬业的法官和犯罪分子,一脚又一脚地踢我们,一会踢到资阳中院一会又踢回雁江区检察院,难道贵院真的是犯罪分子的天堂?你们要证据,难道贵院的笔录和银行的取款凭证及银行流水你们也要否认? 1、李万光之妻是周琴的亲妹妹,李万光只是资阳血站的一个普通工人,他老婆是资阳某医院的合同工,他们在贵院法庭上说他们家里长期存放着20至30万元的现金,这符合逻辑吗?如果他家里真有这么多钱长期存放不进银行,就不能排除偷偷卖血之疑。 2 、李万光拿房子作保护给周琴夫妻贷款30万元,2012年9月30日在银行还没有放款的情况下,李万光和桂树斌就去银行把 这笔30万元取出来借给周琴6万,借给桂树斌20万,试问:该银行2012年10月12日才放款,在这种情况下,李万光和周琴之夫桂树斌就能提前半个月取出这笔钱?请问:当今社会谁能办到?难道是银行的流水在说谎?难道他们的银行取款凭证是伪造的?是银行在造假? 3、事实面前毋庸置疑。周琴也不是开公司的,她夫妻只是一个股东,并非法人代表,他们没有理由把二三十万元送给李万光,让李万光长期放在家里闻闻钱的味道。再说,李万光家里既然长期存放到二三十万,为什么还要用房子去贷款?还要用工资证明去贷款?而且至今也拿不出用工资贷款的银行凭证,李万光是在装穷叫苦还是故意掩人耳目?是怕相关部门查到他搞虚假诉讼还是怕查到他的钱来历不明?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李万光的说词和行为如此矛盾,这里面肯定有鬼。针对这些疑点,我强烈请求雁江区法院严查此案,依法严惩不法分子,维护法律的尊严! 一句话事实胜于雄辩,我始终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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