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曝:四川省高级法院陷害良民案闻世 村民王成忠拥有祖传房屋一栋宅基地一宗,与生俱来天经地义。虽然新政府成立后,宅基地属集体所有,王成忠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无可质疑,王成忠卞明全无房,商议决定在宅基上建造综合楼无可非议。综合楼于1994年1月20日动工,1995年6月份成就2800m2房屋建造。2009年11月19日提请验收,区城建局以综合楼属“非法建筑”不予验收,后没收了房产和宅基地,其理由政府有批复。天理何在。 见《城建局2011年8月23日告知单:(建筑物已由区国土局和区房管局分于1995年和2006年为住户办理并完善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四川省高级法院立案后伪造土地征收事实,指认卞明全及其儿子卞亚林非法征收集体土地,以此为由剥夺王成忠诉讼权。以保护沙湾区政府侵吞掠夺房地产行为,天理何在??? 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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