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 20:37南充新闻网
南充新闻网讯(记者 刘舒艺)5月8日,南充新闻网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维护交通秩序,南充主城区将严管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对违法上路行驶的车辆,发现一辆暂扣一辆。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将对市辖城区三轮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车种实行限行交通组织,禁止电动三轮车在限行时段内驶入限行区域。“2015年3月11日后,凡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三、四轮车,发现一辆暂扣一辆。”
同时,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整治燃油(电动)四轮“观光车”非法生产(拼装)、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的通告》的要求,联合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对本辖区的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商家进行清查。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明的四轮“观光车”,严禁对四轮“观光车”用途作虚假宣传,对商家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按相关法规进行严处,并收缴不合格车辆,杜绝此类车辆继续新增。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违法上路行驶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该负责人说,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禁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燃油(电动)四轮“观光车”注册登记和上道路行驶。对违反规定的,按“四个一律”实施处罚,即:对无号牌上路的燃油(电动)四轮“观光车”一律扣车;对无证驾驶燃油(电动)四轮“观光车”的人员一律拘留;对于非法拼装上路燃油(电动)四轮“观光车”一律收缴;对于扣留后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车辆,一律不予返还。(编辑:魏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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