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赞成继续局部恢复旧社会的师生关系,也不赞成体罚式教育死灰复燃。理由如下:师生关系应该是在心理上、伦理上,基于爱护、责任与感恩的真正的互相尊重形态,学生有道德觉醒而发自内心的尊师。而不是旧社会迫于付出宴师报酬“腊肉”尊师,再说,今儿的教师已经由税金支付了报酬,如果在收受家长一文“感谢”,也近乎于“以权谋私”的示范,对学生的人格影响是负面的。
旧时说“黄荆条子下出好人”,“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强调了惩戒的必要性,但是,时移世易了:1、学生有了懵懂的人权意识,强调人的尊严,所以,“黄荆条子”只有负效应了;2、真该闹清楚“养不教”有多严重了,教师越俎代庖承担具有血亲的人去用棍子,是鲁莽、愚蠢的,几乎周处年少去击杀黑蛟。3、学生就是违法了,也得由具有执法权的执法主体去究责。教师着急的啥?怕考核吧!真的与自己利益攸关就出手体罚,聪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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